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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产权制度改革为引擎助推城乡一体化

栏目:理论文章发布:2011-09-13浏览:2533下载137次收藏

xx是全省最早提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一体化的城市,早在2005年就提出了“五个统筹”的战略构想,并出台了实施意见,2009年又制定了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1+9”方案,明确提出要在全省率先建成城乡一体化示范市。经过努力,这项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但也存在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在顶层设计上没有完全触动农村产权制度,未能从根本上激发农民热情,而是过分依赖行政推动,造成市里比县区热、县区比乡镇热、基层反而冷的被动局面。诚然,在现有的行政体制下,行政推动往往能起到立竿见影的轰动效应,但行政推动具有一定的时效性,最终还要靠内生力量来支撑。城乡一体化是“城”与“乡”两个主体互动的过程,必须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激发他们的内生动力。

  在城乡一体化过程中,农民为什么缺乏热情,始终被动附和,值得我们深思。要知道农村的土地、房屋是农民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农村的集体资产是农民几代人积累的物质财富,关系到农民长远生计和发展问题,特别是随着征地拆迁和各工业园区扩容升级,农民的生存环境和生活压力越来越大,土地成为命根子实至名归,农民对土地的情结和期望值越来越高,而这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根本问题,恰恰在顶层设计上没有明确,忽视了他们的祈求,从而造成农民心理恐慌。推动城乡一体化,鼓励农民进镇入城,实施户籍改革之所以一波三折,困难重重,关键是农民心存疑虑,忐忑不安,担心自家一亩三分地、祖传的基业(农房、宅基地)和集体资产在一体化过程中被同化或被稀释。

  破解的关键是要重心下移,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入手,点燃农民激情,释放农村能量。将村集体资产量化到人,股份到户,实现“资产变股权,社员当股东”,从根本上改变集体资产“人人有份,人人无份”的虚拟状态,从而固化社员利益,规范集体资产收益分配,解决农民后顾之忧。通过股改,农民对自己拥有的股权享有自由处置权,这些股权不会因农民居住地和身份的变化而丧失,这样农民就可以毫无牵绊地自由流动,从而促进人口集聚和城市化发展。同时也为地改、户改等政策的顺利开展消除思想障碍,这也是现阶段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新突破。其主要内容是“三分三改”。

  “三分”是指政经分开、资地分开、户产分开。政经分开,就是把村“两委”组织与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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