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考核办法
为扎实有效地推进我县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不断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加快发展的内在动力,确保活动的质量和效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总体要求
以“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群众得实惠”为目标,以创建“五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通过制定科学规范的考核评价体系,引入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二、考核原则
1、注重激励创新。引导基层党组织结合工作实际,设计特色鲜明的活动主题,创新活动载体,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开展。
2、注重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任务,将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推进“三化”建设、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等作为考核评价的重点。
3、注重确保实效。坚持典型引路,注重培养和树立不同类型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典型,通过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高创先争优活动水平。
三、考核范围
全县各党委(工委)、各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其中,县直属工委不单独进行考核。
四、考核方式
考核实行百分制,采取日常考核和年度总评相结合的考核方式。考核总得分由日常考核占60%,年度总评占40%,按比例加权后为最终得分。考核主要采取“听、看、查、访、评”等方式进行。“听”,即听取活动开展情况汇报等;“看”,即看活动现场、宣传阵地等;“查”即核查有关文件、活动记录等基础档案资料;“访”,即走访部分党员、群众,了解核实情况;“评”,即组织党员、群众进行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
五、考核内容
(一)各党委(工委)考核
对全县各党委(工委)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成效情况进行考核,总分100分。具体考核细则将另行制定。
1、活动组织(35分)
(1)组织领导(5分):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联络员,落实工作经费和办公场所。
(2)设计载体(10分):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精心设计特色鲜明的活动主题和务实管用的活动载体。
(3)营造氛围(10分):通过宣传栏、横幅、标语、户外广告等载体,开展户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4)信息报送(10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县委创先争优办安排的各种信息资料报送工作,打造出一批高质量的活动宣传稿件,提高上稿率,在县级以上工作简报、新闻媒体等发表创先争优活动宣传文章。
2、活动实施(30分)
(1)公开承诺(10分):组织广大基层党组织围绕完成中心任务、推动日常工作作出承诺,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完成工作任务作出承诺,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2)领导点评(5分):党委(工委)班子成员通过参加下级党组织组织生活会、调研座谈会等方式,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点评。
(3)群众评议(10分):将创先争优活动的目标要求、承诺履诺情况作为评议的主要内容,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对多数群众不满意合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群众满意度要达到85%以上。
(4)评选表彰(5分):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了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考核评比和表彰活动。
3、活动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考核办法
本文2011-09-08 10:51:36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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