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企业党建工作的几点思考
在其位,谋其政。作为一名党务工作者,如何从个人岗位职责与社有企业发展这两个维度出发,勾画出一幅有益于社有企业经营管理的简单矩阵,为省社投资企业创新发展添砖加瓦、贡献绵薄之力,既是职责所系,也是心愿所依。企业党建本是一个大课题,本人试图切开一口、撷取一叶,阐释一点粗略思考。
一、切实加强社有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主体和微观经济细胞,既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也是生产力进步的助推器,在承担繁荣经济重任的同时,还肩负着公民就业、技术创新、社会稳定等诸多社会职能。社有企业作为企业法人的一个分支,除具有社会企业一般属性外,还具有自身的特殊属性,承载着服务“三农”、助农增收、繁荣农村经济,以及带领广大弱势群体走向市场、共同致富等特殊使命。发展供销合作经济,必须做大做强社有企业;做大做强社有企业,尤应加强企业党建。
首先,切实加强社有企业党建,是其所有制属性决定的必然选择。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执政60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没有放松自身建设,并把它作为强化执政根基、增强执政能力的根本,不断丰富建设内容,强化建设措施。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专门作出“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党的建设进一步推向新阶段。因为是执政党,所以党的建设内涵丰富、覆盖面广,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诸多领域、诸多层面。
企业,尤其是公有制企业,关系国民经济基础,在我国经济社会进步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重要作用。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现阶段生产关系的基础是生产资料公有制,这从根本上决定了我国现阶段的国体、政体和基本经济制度。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必须巩固生产关系基础,为此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注重发挥公有制经济的重要作用,必须切实加强企业党建工作,与之呼应,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再次强调:“把建设高素质经营管理者队伍、人才队伍、党员队伍、职工队伍和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贯穿国有企业党组织活动始终,保证党组织参与决策、带头执行、有效监督,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这一要求,同样适用于社有企业。
其次,切实加强社有企业党建,是新形势、新使命对供销合作社提出的必然要求。供销合作社自其诞生以来,为社会主义政权的夺取、为共和国的建立,作出过不可磨灭的贡献。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尤其是计划经济时期,供销合作社在搞活城乡流通、繁荣农村经济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伴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改革开放逐步推进,市场主体日益多元,社有企业步履维艰,生存发展面临挑战。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中国经济高歌猛进,人民生活总体小康,城镇化、市场化步伐逐步加快。在我国经济社会取得巨大进步的同时,薄弱产业、瓶颈领域日显突出,如不下大力气加以解决,将严重拖延我国现代化前进步伐。突出表现为“三农”工作仍显滞后,农业基础仍较薄弱,农民增收仍较困难。党中央高瞻远瞩,十六大就及时提出实施工业反哺农业、统筹城乡发展这一科学命题,十六届五中全会进一步作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重大战略部署。嗣后,党中央、国务院相继采取了一系列剖解“三农”难题、解决“三农”问题的政策措施,“三农”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然而,伴随国际金融危机的不断蔓延,如何有效实现“保增长、促发展”,如何有效开拓农村市场、扩大农村需求,繁荣农村经济、统筹城乡发展,再一次成为摆在党中央、国务院面前的一大紧迫而又艰巨的课题。
在这种错综复杂的宏观背景下,党中央、国务院再次把目光投向了供销合作社。供销合作社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村商品流通主渠道,在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尤其是经过近年来的深化改革、大胆创新,实现了凤凰涅槃、浴火重生,发展活力、经济实力、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已经成为统筹城乡发展、繁荣农村经济的重要生力军。基于对供销合作社地位和作用的肯定,着眼于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全局和战略高度,着眼于破除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夯实农业基础、搞活农村流通、构建新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现实需要,国务院专门召开常务会议,出台40号文件,并把它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繁荣农村经济的重大举措,作为2009年农业农村工作三件大事之一。这既是对供销合作社所寄予的殷切厚望,也对着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所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如何有效担当、不辱使命?增强实力是基础,做强企业是关健,加强党建是核心,服务大局是方略。
再次,切实加强社有企业党建,是其自身改革发展的现实需要。当下,社有企业使命光荣、任务繁重。作为一种含有公有制成份的经济组织,在经营管理方面,除具有一般经济组织的通行法则外,还应当有其自身特有的规律性,切实加强企业党建,应当成为社有企业自身建设的重中之重。这是因为,通过改革改制,现在多数社有企业已经进行了股份制改造。改革改制,在成功实现产权明晰、组织创新、经济发展、活力增强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由于企业并构、资源整合、组织再造,一大批有志于发展供销合作事业的开明人士加入了社有企业,这既给社有企业的改革发展增添了活力,同时也给企业愿景的打造、企业员工的培训、企业意志的统一及企业文化的重塑等诸多方面提出了新的挑战;同时,作为涉农企业法人,如何在产业走向的把握、企业“义利”的取舍、重大人事安排及资金使用,以及企业
一、切实加强社有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主体和微观经济细胞,既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也是生产力进步的助推器,在承担繁荣经济重任的同时,还肩负着公民就业、技术创新、社会稳定等诸多社会职能。社有企业作为企业法人的一个分支,除具有社会企业一般属性外,还具有自身的特殊属性,承载着服务“三农”、助农增收、繁荣农村经济,以及带领广大弱势群体走向市场、共同致富等特殊使命。发展供销合作经济,必须做大做强社有企业;做大做强社有企业,尤应加强企业党建。
首先,切实加强社有企业党建,是其所有制属性决定的必然选择。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执政60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没有放松自身建设,并把它作为强化执政根基、增强执政能力的根本,不断丰富建设内容,强化建设措施。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专门作出“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党的建设进一步推向新阶段。因为是执政党,所以党的建设内涵丰富、覆盖面广,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诸多领域、诸多层面。
企业,尤其是公有制企业,关系国民经济基础,在我国经济社会进步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重要作用。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现阶段生产关系的基础是生产资料公有制,这从根本上决定了我国现阶段的国体、政体和基本经济制度。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必须巩固生产关系基础,为此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注重发挥公有制经济的重要作用,必须切实加强企业党建工作,与之呼应,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再次强调:“把建设高素质经营管理者队伍、人才队伍、党员队伍、职工队伍和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贯穿国有企业党组织活动始终,保证党组织参与决策、带头执行、有效监督,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这一要求,同样适用于社有企业。
其次,切实加强社有企业党建,是新形势、新使命对供销合作社提出的必然要求。供销合作社自其诞生以来,为社会主义政权的夺取、为共和国的建立,作出过不可磨灭的贡献。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尤其是计划经济时期,供销合作社在搞活城乡流通、繁荣农村经济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伴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改革开放逐步推进,市场主体日益多元,社有企业步履维艰,生存发展面临挑战。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中国经济高歌猛进,人民生活总体小康,城镇化、市场化步伐逐步加快。在我国经济社会取得巨大进步的同时,薄弱产业、瓶颈领域日显突出,如不下大力气加以解决,将严重拖延我国现代化前进步伐。突出表现为“三农”工作仍显滞后,农业基础仍较薄弱,农民增收仍较困难。党中央高瞻远瞩,十六大就及时提出实施工业反哺农业、统筹城乡发展这一科学命题,十六届五中全会进一步作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重大战略部署。嗣后,党中央、国务院相继采取了一系列剖解“三农”难题、解决“三农”问题的政策措施,“三农”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然而,伴随国际金融危机的不断蔓延,如何有效实现“保增长、促发展”,如何有效开拓农村市场、扩大农村需求,繁荣农村经济、统筹城乡发展,再一次成为摆在党中央、国务院面前的一大紧迫而又艰巨的课题。
在这种错综复杂的宏观背景下,党中央、国务院再次把目光投向了供销合作社。供销合作社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村商品流通主渠道,在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尤其是经过近年来的深化改革、大胆创新,实现了凤凰涅槃、浴火重生,发展活力、经济实力、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已经成为统筹城乡发展、繁荣农村经济的重要生力军。基于对供销合作社地位和作用的肯定,着眼于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全局和战略高度,着眼于破除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夯实农业基础、搞活农村流通、构建新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现实需要,国务院专门召开常务会议,出台40号文件,并把它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繁荣农村经济的重大举措,作为2009年农业农村工作三件大事之一。这既是对供销合作社所寄予的殷切厚望,也对着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所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如何有效担当、不辱使命?增强实力是基础,做强企业是关健,加强党建是核心,服务大局是方略。
再次,切实加强社有企业党建,是其自身改革发展的现实需要。当下,社有企业使命光荣、任务繁重。作为一种含有公有制成份的经济组织,在经营管理方面,除具有一般经济组织的通行法则外,还应当有其自身特有的规律性,切实加强企业党建,应当成为社有企业自身建设的重中之重。这是因为,通过改革改制,现在多数社有企业已经进行了股份制改造。改革改制,在成功实现产权明晰、组织创新、经济发展、活力增强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由于企业并构、资源整合、组织再造,一大批有志于发展供销合作事业的开明人士加入了社有企业,这既给社有企业的改革发展增添了活力,同时也给企业愿景的打造、企业员工的培训、企业意志的统一及企业文化的重塑等诸多方面提出了新的挑战;同时,作为涉农企业法人,如何在产业走向的把握、企业“义利”的取舍、重大人事安排及资金使用,以及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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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1-08-15 17:02:26发表“调研报告”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1945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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