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秩序,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围绕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建设、验收和房地产开发、预售、登记、交易等环节,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通过重点整治和查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规范招标投标行为,强化招标后续监管,规范城乡规划管理,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关键环节和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规范建筑市场光里,逐步建立资源共享到的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促进工程建领域平稳建房发展。
二、范围和重点
(一)治理范围
2011年1月1日 以前开工建设,但截至 2011年12月30日 尚未竣工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
(二)治理重点
1、项目审批重点违法违规行为。工程建设项目立项不规范或没有立项、土地来源不合法或违法占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就开工建设等行为。
2、招投标中的违规违法行为。仿造企业和人员证书参与投标、围标、串标、出借资质、挂靠、被限制禁入和不诚信企业参与投标等行为;招标代理机构违规代理,评标专家收取好处为特定人员谋利;中标后不按招标文件约定签订合同,不按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压证施工和到位履职及违法转包、分包等问题。
3、建设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不按批准规划设计方案开发建设、无证施工、边建设边报批、未办理质监手续施工、未聘请监理、未经过综合验收就交付使用等行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检测机构五大责任主体不认真履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质量安全管理的行为。
4、建筑市场管理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工程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办理报建手续及《施工许可证》就开工建设,乡外企业进入我乡施工未到乡野主管部门办理登记,缴纳安全、质量、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其施工管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本文2011-08-03 15:42:24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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