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xx县森林公安局关于开展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着力解决我县森林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进森林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按照省、州森林公安局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决定从4月11日至12月15日止,在全县森林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使专项治理工作顺利推进,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严格按照《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及有关法规的要求,解决涉案财物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高森林公安执法公信力,促进林区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治理,全面清理森林刑事、林业治安和林业行政执法案件中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进一步健全涉案财物管理制度,完善涉案财物管理工作机制,实现办案与管理相分离、来源去向明晰、处理依法及时、监督检查到位;严格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坚决查处违规扣押、处理涉案财物、乱收保证金等违法违纪案件;增强森林公安机关领导和民警公正廉洁执法、规范财物管理、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意识,维护森林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
三、工作重点
一是违法扣押、扣留、收缴、追缴涉案财物,以及超范围查封、冻结、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财物,不按规定出具法律文书,违规收取保证金等问题。二是涉案财物保管措施不到位,未指定专人负责、实行财务专户管理,登记不详,不按规定将保证金交到指定银行,不按规定移交统一保管等问题。三是不按规定及时办理涉案财物的移交、返还、变卖、拍卖、销毁、上缴国库等工作,坐支、挪用、私分、贪污、调换扣押物品,违规没收或不及时退还保证金等问题。
四、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肖家洪任组长、副局长何万宏、李愉任副组长,刑事侦查中队、法制室、政工监督室、治安中队、者桑派出所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刑事侦查中队,副局长何万宏兼任办公室主任。黄怀军、骆递才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张永仙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五、方法步骤
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从4月11日起至12月15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从4月11日至4月15日)。结合机关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全体民警认真学习公安部党委《2011年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仔细对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规、规章,深入开展讨论,引导广大民警熟练掌握各项执法规范,打牢公正廉洁执法的思想基础。并于4月15日前将领导小组、实施方案上报州局刑侦大队。
(二)排查清理阶段(4月16日至6月30日)。集中
森林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2011-07-12 18:21:13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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