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医医院公开选拔副院长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干部制度改革,xx市中医医院行政班子2006——2010年任期届满经xx市卫生局考核全面达标。根据考核结果和新一轮行政班子任期目标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xx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负责人公开选拔办法》有关精神,公开选拔1名副院长。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公开、公平、公正,把政治坚定、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年轻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为中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2、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3、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围绕发展选配干部的原则。
4、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5、坚持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岗位及职数
xx市中医医院副院长1名。
四、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具备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年龄在45岁以下,身体健康,本科以上学历,具有相应的文字表达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知识;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中医药事业,工作实绩明显;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高。
(二)任职资格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方能参加选拔:
1、担任本院中层干部一年以上,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2、经卫生局选派到县区挂职锻炼一年,现从事医疗业务管理工作。
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报名或推荐:
1、违规违纪受到处罚者;
2、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受到通报处理者。
五、程序和步骤
1、成立“公开选拔xx市中医医院副院长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雷(党委副书记、院长)
副组长:张琪(党委书记)
成 员:曹晓鸣(纪委书记)、刘明(副院
市中医医院公开选拔副院长工作方案
本文2011-04-10 13:58:31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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