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2011年林业财务管理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局2011年2月28日局务会议精神,结合我县林业工作实际情况,决定对全县各林场(站)所,林业资金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一次综合性检查。为切实做好此次财务大检查,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xx县林业局财务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第一检查组成员:
第二检查组成员:
车辆安排: 第一组车辆
第二组车辆
二、检查的具体内容
1、是否设立单独的财务核算机构,担任财务核算管理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会计从业资格。
2、是否制定单位内部会计核算体系,是否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相应的分工管理职责。重点检查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稽核制度和财务报销制度是否健全。
3、现有银行账户是否符合开设账户的规定,未经批准的银行账户和过渡户是否及时取消,银行留存印件是否由财务人员分开保管,是否按月与银行核对经费余额。
4、会计报表数据是否真实、完整,编制与报送是否及时。下拨的林业各项资金报账是否及时。是否形成项目资金堆积情况。
5、是否制定了单位票据领购、保管、使用、核销等具体的管理规定,重点检查票款是否相符,必要时将开展延伸检查。
6、是否存在转让、出借和代开财政票据情况,是否存在伪造和使用伪造财政票据、收据等情况,重点检查使用“三联单”情况。
7、各林场(站)是否每年进行年初经费预算编制,预算编制是否完整,是否存在超预算、超标准支出情况,重点检查项目经费支出是否严格按照《作业设计》使用资金。
8、行政事业性收费是否按照物价、财政部门核定的项目、范围和标准收取,重点检查自立项目收费、继续收取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和提高标准、扩大范围进行收费。
9、森林植被恢复收入、育林基金收入、森林病虫害防治费收入、各项罚款和没收财物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是否存在乱罚款现象。是否按照有关规定收取,是否存在擅自减免、降低标准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收支两条线” ,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是否存在截留、坐支、挪用情况;是否存在收款、收费收入不入账,重点检查私设“账外账”和“小金库”。
10、国有资产处置是否按规定程序办理,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处置固定资产、降低变价收入。重点检查房屋出租、出借收入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将单位有关费用直接冲抵租金收入。固定资产帐、卡、实物是否一致。
11、是否存在单位、个人乱拉赞助、乱摊派等不合理收入支出情况。
12、借节日假之便是否存在乱发钱、
林业局2011年林业财务管理检查工作方案
本文2011-04-10 13:53:57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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