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机关关于开展授旗评星活动实施方案
为推动司法局机关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根据《xx县关于在全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授旗评星活动的通知》(师创组〔2011〕2号)和《县直机关党委关于开展“五好红旗党组织和五星先锋党员授旗评星”活动的实施方案》(县直发[2011]4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司法局机关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争五好红旗党组织、创五星先锋党员”主题评议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授旗评星活动是定期对先进党组织授予“流动红旗”、对党员“评星定级”的一种考核评价方式,是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有效载体和总抓手。按照先进基层党组织 “五好”、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的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xx、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以激发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动力为核心,促进中心工作为目的,积极开展争创实绩突出的先锋党支部、争当业绩一流的优秀党员。通过开展授旗评星活动, 激励和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立足岗位争先创优,形成人人争当先进,个个争创优秀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为推动和谐xx建设和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供动力和组织保障。
二、方法和步骤
(一)授旗评星内容
结合“五个好”、“五带头”的具体要求,按照党员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承担的义务和争创先进方向,在司法局机关内开展“争五好红旗党组织、创五星先锋党员”主题评议活动。即机关党支部开展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五好红旗党组织”创建活动;机关党员开展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守纪律、带头弘扬正气“创五星先锋党员”评选活动。
(二)评定的数量及范围
“星级党员”采取机关内部评定的方式,达到相应标准即可评星。比例占本支部党员人数的15%。
(三)评定的时间
“争五好红旗党组织、创五星先锋党员”主题活动从2011年3月开始,到2012年7月份,着重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和十八大召开两个节点,在司法局机关党支部和党员中开展“授旗评星”创先争优活动。。
(四)具体步骤
开展党员“评星”活动按照“本人自评—组织成员互评—领导点评—群众参评—党组织审定的方式进行,具体由司法局机关党支部组织实施。
一是本人自评。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党员对照评星标准,从理想、信念、守纪、道德、学习、工作等各方面进行全面总结,自我评定得星情况。
二是组织成员互评。党员相互之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肯定成绩、查找问题,明确方向、共同提高。由党支部统一发放民主评议表格,由党员互相评议得星。
三是领导点评。党支部在党员大会上,可邀请上级党组织领导或由党支部负责人对党员个人从理想、道德、学习、遵纪守法、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点评。
四是群众参评。向与会群众代表发放群众代表民主测评表格,由群众代表根据党员平时表现进行民主测评。
五是支部评定。民主测评后,党支部及时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
司法局机关关于开展授旗评星活动实施方案
本文2011-04-03 21:05:25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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