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廉租住房及租赁补贴分配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继续深入贯彻廉租住房保障政策,做好2011年xx自治县(以下简称石林县)廉租住房的分配和租赁补贴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9〕145号)和《xx自治县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石政发〔2010〕21号),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分配原则,对符合住房困难条件的城镇低保家庭提供基本住房保障,切实解决“双困”家庭的住房困难,实现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有所居”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石林县2011年廉租住房及租赁补贴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邢 晋(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金宝(县住建局局长)
毕东红(县监察局局长)
成 员:李 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冯正清(县民政局局长)
李福金(县住建局副局长)
毕志锋(石林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国兵(鹿阜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张忠富(西街口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杨兴有(圭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段迎燕(长湖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余平波(板桥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云湖(大可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住建局,由李金
2011年廉租住房及租赁补贴分配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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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1-03-26 19:38:21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1879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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