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旅游景区绿化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细化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旅游景区绿化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营造安全、卫生、整洁和舒适的游览环境,巩固我市创卫成果,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景区绿化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市政府决定自2011年3月9日起,对全市旅游景区绿化及周边环境开展综合整治工作。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做大做强旅游业和建设环境优美景区为目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突出重点,密切配合,分步实施,注重长效,加强景区绿化,有效改善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现象,大力治理整顿旅游市场秩序,全面提高旅游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增强城市的现代旅游功能,营造舒适、美观、畅通、安全、有序的旅游氛围,改善城市旅游形象和投资环境,提升xx整体形象,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二、整治范围
青龙峡国家2a级旅游景区、牧羊湖、温泉集镇中心以及周边区域、交通沿线。
三、整治时间
2011年3月9日至2011年3月31日。
四、重点内容
(一)围绕创建“四创两争”目标,对旅游景区周边、沿途的园林绿化进行重点检查;加强景区内绿化、美化,保持景区内乔灌木、草坛、花卉等各种植物自然生长态势良好;做到非建设用地和可造林地绿化全覆盖,平面绿化与立体绿化相结合,见土植绿、见缝插绿,不留死角、打造亮点。
(二)依法查处和取缔旅游景区门前及周边非法经营商贩。
(三)严厉打击旅游景区门前及周边随意占道经营、招手揽客、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出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
(四)依法拆除景区周边违法建筑及有碍观瞻建筑。
(五)严厉查处旅游景区门前各类车辆违章停放和停车场车辆停放混乱,导致交通堵塞现象。
(六)全面治理景区周边道路及两侧存在的垃圾带、卫生死角、泥潭烂路、雨天积水等问题。
(七)切实清理旅游景区门前及周边乱贴乱画、乱拉乱挂等现象,严厉打击散发、张贴、喷涂小广告等违法行为,加大对旅游景区门前及周边乱悬挂布标布幔的清理工作及建(构)筑物立面的清理。
(八)整治旅游景区门前及周边户外广告和招牌。对违法设置、设置不规范、陈旧破损、影响市容市貌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进行整治。未经审批设置的,坚决予以拆除。未按审定的位置、规格和时间设置的,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予以处罚。对旅游景区门前及周边店招店牌的整治要按照《昆明市店招店牌设置准则》的要求进行,凡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拆除,确保旅游景区门前及周边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规范有序。
(九)加大旅游景区门前及周边临街商户“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力度,做到“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及时制止商户违
加强旅游景区绿化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细化工作方案
本文2011-03-26 19:36:52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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