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深化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全县公安机关“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根据《云南省公安厅关于深化“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认真开展教育活动,永葆公安队伍政治本色
全县各警种、各部门要按照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和省委政法委的要求,紧密结合“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的开展,精心组织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做到“人人都参与,人人受教育、人人有提高”,着力解决公安民警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办案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永葆公安队伍“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同时要结合实际开展“三读”(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和“送书进警营”活动,认真组织开展“重读红色经典”、“重温入党誓词”、“瞻仰革命旧址”、“走访革命前辈”和召开报告会、座谈会、研讨会等活动,对公安民警进行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公安民警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真正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伟大旗帜来高举、作为正确道路来坚持、作为科学理论来运用、作为共同理想来追求,在执法理念、执法实践、执法作风等方面体现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政治本色,以坚定的信念、饱满的精神状态积极投身“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中。
二、逐级分解领导干部督导责任,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按照省公安厅“全省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在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中要率先垂范,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真正扑下身子,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扎实实开展工作”的要求,为落实干部深入基层开展大走访工作情况,结合实际,落实走访责任:
(一)局党委成员每人负责联系、督导1个基层所队或窗口服务部门,活动期间深入联系点不少于6次:
1、副局长徐云:负责联系城镇派出所、指挥中心;
2、政委白云生:负责联系勐捧派出所、政工监督室、警务保障室、法制室;
3、副局长阿四:负责联系交警大队、看守所、拘留所;
4、副局长罗钟:负责联系禁毒大队、磨憨派出所;
5、副局长纳建军:负责联系刑侦大队、经侦大队、勐仑派出所;
6、副局长高江林:负责联系治安大队、国保大队、象明派出所;
7、党委委员、政工监督室主任李云坤:负责联系瑶区派出所;
8、党委委员、指挥中心教导员李新明:负责联系出入境管理大队;
9、党委委员、边防大队大队长阮小兵:负责联系边防大队和8个边防派出所。
工作职责:深入联系点检查、督促和指导联系单位 “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的同时,要走访当地群众,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媒体代表、企业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梳理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在本人职责范围内解决不了的,要及时上报。各所、队、室主要领导也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不得少于6次。
活动期间,每位局党委成员均须上报不少于2篇本人“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情况报告(侧重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方面提出对策建议)、1篇本人“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的调研文章或心得体会。
三、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听取各界意见建议
(一)在走访中要主动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在3月底以前,以“走出去”的方式深入辖区街道、办事处、村社、厂矿、企业以及执法、管理、服务对象中“听取民声”。以“请进来”的方式分别召开二至三次各种不同群体、不同类别、不同层级的评警座谈会“访纳民意”。
(二)每位局党委成员除做好对分管业务部门“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的督导工作外,召开自身的执法、管理、服务对象座谈会不少于二次。
(三)县局 “评警办”除做好全县各警种、各部门“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的日常督促、检查、指导和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外,3月底前完成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新闻媒体和部分外地来资企业代表参加的座谈会。
(四)各所、队、室要针对群众提出的关于公安机关工作作风、窗口服务态度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逐项开展自评,特别是对群众最关注最关心的“黄、赌、毒”案件要引起高度重视,专
县公安局深化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实施方案
本文2011-03-19 20:52:19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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