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康县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
为了巩固和发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全面提高妇联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的作用,按照县委统一部署,根据市委创先办《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在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陇创组办发〔2010〕14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县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及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职能作用,推动实现“把妇联组织建设成为党开展妇女工作的坚强阵地和深受广大妇女信赖和热爱的温暖之家”的总体目标,紧紧围绕全县妇女儿童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这一中心任务,以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妇联组织为切入点,坚持“党建带妇建”,在妇联组织中广泛深入开展以“示范创建、巾帼争优”为载体的创先争优活动,充分激发妇联组织和妇联干部的上进心、荣誉感,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活力,在广大妇女中兴起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热潮,进一步团结带领全县广大妇女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做贡献。
二、主要内容和形式
在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中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根据妇联组织的特点和妇联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建设“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要求,以“示范创建、巾帼争优”系列活动为载体,从不同领域基层妇女组织、不同类型妇女群众的实际出发,明确主题,创新载体,统筹推进,分类实施,确保实效。
(一)争创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妇联组织。以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妇联组织为重点,不断提升妇联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政策水平,增强妇联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战斗力、创新力、发展力、协调力、执行力以及运用政策、法律服务妇女、服务基层的能力和水平,使妇联干部成为理想信念坚定、政治思想敏锐,懂经济、懂法律、懂政策,热爱妇女事业、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行家能手;要以广大妇女得实惠、长受惠、普受惠为目标,狠抓作风建设,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把工作重心下移到农村、社区、家庭;要帮助妇女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通过抓项目、促发展,将政策、资金、项目及信息惠及广大城乡妇女,让妇女工作在基层看得见、摸得着、有影响,使各级妇联真正在妇女中有号召力、在组织上有凝聚力、在工作中有创造力、在落实中有执行力、在社会上有影响力。
(二)争创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示范单位”。各级妇联基层组织要坚持“党建带妇建”,贯彻落实县委组织部、县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党建带妇建工作的意见》,在基层党建示范点建设的带动下广泛开展妇联基层组织“示范创建”活动。要根据妇联“固本强基工程”和妇联基层组织“示范创建”文件的要求,以妇联基层组织“示范创建”和巾帼示范村、巾帼示范社区和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为主要载体,积极争创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示范单位,发挥示范榜样作用,在全县妇联基层组织中掀起“示范创建”的热潮,不断增强妇联组织的能力和活力,真正把妇联组
关于在康县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
本文2011-01-04 11:56:09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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