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自治县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
2010年,中****自治县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委以及市纪委相关决策部署,围绕全县灾后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和反腐倡廉工作。根据会议安排,现将2010年度县委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增强意识、明确责任,形成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一)加强学习,增强了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县委始终把强化各级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放在县委的重要议事日程。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组织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通过标语、宣传栏、电视、报纸等媒体,以组织相关培训、讨论等活动为载体,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宣传工作。今年三月,县委主要领导专门出席全县纪委全委会议,并作了反腐倡廉形势报告;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上,集中开展《廉政准则》学习活动,受教育县级领导35人,科级领导216人;在全年春秋党校主体班上,县纪委安排人员讲廉政课4次,受训180人次;积极组织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包括以修建村务活动室为载体,设计并制作统一固定的党风廉政宣传专栏;在新县城展厅制作并安放了一系列我县地震以来的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宣传专栏等,今年4月13日,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同志来**视察时,专门观看了新县城展厅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专栏,并充分肯定了这一做法。开办电视栏目,搭建宣教工作新平台,纪委监察部门在**电视台联合开办了每月一期的《廉政**》栏目,进一步提升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的渗透力、感染力。一年以来,全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从“要我抓”转变为“我要抓”,切实增强了领导班子集体及成员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提高了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明确责任,形成了各级领导班子集体抓、全县各级各部门党政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根据灾后重建领导班子成员变动频繁的工作实际,县委都及时调整县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并重新明确了每一位领导干部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同时,根据形势的变化,与时俱进,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了修改、充实与提升,下发了《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县委主要领导切实担负起了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求每位领导干部都要做好责任的二次分解,把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和要求逐个分解到分管部门、乡镇,具体到人。同时,下发了《关于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的方案》,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任务进行逐条分解,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各有关单位,明确具体负责人、完成时间、完成标准等内容,促进了各部门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了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态势,充分发挥了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做到了既明确领导班子集体的责任,又明确班子“一把手”及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实现了“责权统一、上下紧扣、相互监督、层层把关”的目标,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和“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身上有指标”的责任体系。
(三)支持县纪委发挥职能,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机制,县委全力支持县纪委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县纪委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发挥了县委党风廉政建设参谋助手作用,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每年年底牵头向县党代表、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企业代表、特邀监察员发函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反腐败各项工作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同时,支持、要求县纪委对灾后重建重点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督查,发现问题督促相关单位、相关责任人及时整改,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高度重视、狠抓关键,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2010年,县委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摆上重要日程,把反腐倡廉纳入经济社会总体规划,同灾后重建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
(一)层层“定责”,强化任务落实。县委根据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层层分解、细化明确到每一位领导身上。同时,结合灾后重建工作新形势的要求,对难度高、影响大、群众普遍关注的反腐倡廉工作按照分工原则重点处理;对灾后重建500万以上项目,实行了县级领导联系负责制,防止重建工程领域违规违纪的发生;对于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重大情况县委主要领导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确保工作责任的细化、分解和落实。
(二)科学“考责”,强化效果落实。县委积极探索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与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考察考核、督查等工作结合起来的新机制,不断提高了检查考核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年初,县委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了县委综合目标管理,年终由县委、县政府领导带队,对全县所有乡镇、县级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考评。同时,县委继续对乡镇和部门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情况实行单独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直接与单位评先、个人评优和干部选拔挂钩,充分调动了县委、县政府各分管领导以及各乡镇
2010年自治县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
本文2010-12-13 15:46:05发表“工作报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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