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分公司公营车机务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提高车辆的工作效率,降低消耗,堵塞漏洞,根据总公司《机务管理条例》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章 基础管理
第二条 车辆技术档案管理
1、22车队技术员从事公营车辆技术档案管理。
2、车辆技术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建立好车辆登记卡,及时准确的记录车辆运行、保养、维修、季检、年检、技术等级评定以及油、胎、料等消耗情况。
第三章 保养、维修管理
第三条 车辆的日常保养由当班驾驶人负责,做到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对车辆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向车队技术员报告,车队机务管理人员应每月对车辆进行一次爱车例保检查,对达不到良好的车辆,主车驾驶人罚款100元,车队长督察不力,罚款50元,连续两次检查达不到良好的,主车驾驶人降至待岗学习,工资待遇为每月最低生活保障费标准发放。
第四条 车辆的保养和维修必须在分公司修理厂进行,特殊情况在异地维修需经主管领导批准,未经同意擅自在外修车,一切费用由责任人承担,由此造成车辆损失由责任人全部赔偿。
第五条 车辆保养必须按定额里程(或时间)计划进行,二保间隔里程为1.5— 2万公里 ;发动机更换机油里程为1.2—1. 5万公里 ,特殊情况由技术员、车队长书面批准。严禁脱保、漏保、超定额里程和随意保养。
第六条 严格执行车辆报修制度
1、凡进厂保养、维修的车辆,须由驾驶人向车队技术员、车队长报告,凭车队开具保养、维修通知单到修理厂向车间技术员或班组长报修,驾驶人随车进厂。
2、修理厂接到报修后,如需扩大修理范围须由修理厂技术员鉴定并经车队技术员、车队长同意,开具补充报修单。若驾驶人员未报修或明知车况异常,未填报修车项目,造成运输误点,10分钟以内,罚款100元,20分钟以上罚款200元,并向车队书面检查。
3、严禁任何人利用车辆维修、保养向厂家索取钱物,一经发现,当事人一律予以下岗。
4、车辆保养、维修完毕,
运输分公司公营车机务管理细则
本文2010-12-07 20:02:07发表“规章制度”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182973.html
- 座谈会发言:体系抓好思政课教育做好贯彻落实下篇文章(02-19).docx
- 组织部机关支部书记2024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02-19).docx
- 在县委理论中心组暨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学习研讨会上的发言(02-19).docx
- 在2025年市人代会分组讨论会上的发言(02-19).docx
- 医院党委选人用人工作自查报告(02-19).docx
- 宣传部2024年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发言(02-19).docx
- 行政服务中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验材料(02-19).docx
- 校长在中学2025春季开学典礼上的讲话:撷一抹祈望春风掬一程锦绣花开(02-19).docx
- 乡镇领导班子2024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发言材料(五个带头+典型案例)(02-19).docx
- 乡2024年度基层党建工作总结(02-19).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