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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缺婚族现状调研报告

栏目:调研报告发布:2010-11-15浏览:2851下载187次收藏

近几年,笔者出于对民生问题的关注和对弱势群体的关爱,观察到农村未婚大龄人群比较多,并把他们归类为“缺婚族”之说。在有关乡、村领导的支持下,对石门县平区的二都乡曹家棚村、中部地区的雁池乡重福桥村、西北山区的罗坪乡寨垭村进行了取点调查,并作了统计和分析,现将调查结果与思考意见整理如下:

一、被取点调查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都乡曹家棚村,总人口1781人,其中男926人,女855人,该村位于石门经济开发区,属经济较发达地区。雁池乡重福桥村,总人口1750人,其中男902人,女848人,位于该乡与太平镇易家湾村交界处,属我县中部经济欠发达地区。罗坪乡寨垭村总人口1872人,其中男1029人,女843人,位于我县西北贫困山区。三个村人口总数为5403人。

二、农村缺婚族现状

这次调查分五种情况登记,即大龄未婚;因残疾(含缺智)未婚;因家庭经济困难未婚;因离婚未再婚;因丧偶未再婚;不愿意结婚。登记年龄为28周岁以上至60周岁以下的男女未婚人员。

1、从农村缺婚族占的人口比例看:农村缺婚人群共189人,其中曹家棚村26人,占总人口的1.44%,重福桥村59人,占总人口的3%,寨垭村104人,占总人口的5.1%,三村缺婚人群合计占总人口的3.33%。

2、从农村缺婚族的构成情况看:因大龄未婚的101人,占缺婚人口的53.4%,因身体残疾(缺智)而缺婚的26人,占缺婚人口的7.3%,因家庭经济困难缺婚的2人,占缺婚人口的0.92%,因离婚而缺婚的33人,占缺婚人口的17.4%,因丧偶而缺婚的26人,占缺婚人口的7.3%。

3、从农村缺婚族的男女性别看:所调查的189名缺婚对象中男性173名,占缺婚人口的9.15%,女性16名,占缺婚人口的8.85%,说明农村男性缺婚的占了绝大多数。

4、从农村缺婚族的区域所占比例看:二都乡曹家棚村的 1.44%,仅占中部地区重福桥村的48%,占西北山区寨垭村的17%,说明越是山区缺婚的人群越多。

5、从农村缺婚族的年龄状况看:28岁至35岁的32人,占缺婚人口的17%,35岁至45岁(壮年)的76人,占缺婚人口的40%,45岁-60岁(老年)的83人,占缺婚人口的53%。45岁以上即1965年以前出生的人占了缺婚人口的第一位,其中男性占了绝大多数,女性缺婚的几乎为零,这一年龄段缺婚的特征为未走出去打工,形成大龄未婚的和因身体残疾未婚的居多。从离婚的33人的年龄看都在31岁至51岁之间,说明这一年龄段的人婚姻波动性比较大。

三、农村缺婚族的形成原因

本人是在寨垭村出生并长大的,又在寨垭村所在的罗坪乡工作20多年,与群众接触较多,对寨垭村的104个缺婚对象大多比较了解,结合这次对平区和中部地区两个村的调查结果,我认为,农村缺婚族的形成原因主要是4个变化所致。

1、经济环境的制约

首先是创业气氛对婚姻家庭的影响,改革开放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给农民创造了从业、创业的广阔空间,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直接影响人们在择偶、成家立业的观念上必然将经济作为首要条件,民以食为天,经济状况的好坏决定一个人、一个家庭的生活出路。其次是居住条件在择偶、成家立业上成为婚姻家庭的基本要素也在情理之中,可以说,居住条件的落后,居住条件对经济发展的制约是婚姻的最大制约,仅以寨垭村的郭家峪为例,总人口28人,就有7个成为缺婚人口,占了总人口的40%,主要原因是人口少,劳力弱,居住相当偏远,在2006年才修通公路,缺婚人口中有4个是大龄未婚,3个是已婚妇女离家出走的,可想而知,象这样的居住条件,发展经济谈何容易,在经济社会状态下有几个女性会屈尊而光顾这里的男人。

2、婚姻观念的变化

婚姻既是男女的组合,也是家庭的组合,当今社会婚姻组合的基础仍然是以男性寻找女性,女方选择男方为基本特征的,在人口大幅度流动,女性比男性更开放的情势下,男女双方择偶的时间、空间更大,我认为,婚姻观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择偶观。过去女性在从事小生产的时候追求男方除了人品能相对般配外,注重的是居住地要柴方水便,而现在早已转变到追求交通条件、发展条件和个人的经营能力,要么有文化在社会上吃得开,要么有一技之长,有立业持家的本领,要么有充裕的生产、生活条件,发展基础好,发展潜力大。另外,我发觉那些性格内向,不爱说话,过去常说的“老实人”(此说法应更名为“本份人”更确切),不善于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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