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文秘网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吉林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二五规划

栏目:工作计划发布:2010-11-09浏览:2798下载132次收藏

“十二五”期间,吉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将步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和实施吉林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二五”规划,对于加快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改革与发展,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吉林振兴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  

“十一五”期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战略决策,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团结奋斗,开拓创新,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住房建设事业“十一五”规划总体上实施良好,规划确定的主要发展目标如期完成,为实施“十二五”规划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城乡规划实施和监督管理力度加大,城镇建设与发展的区域协调性和城乡统筹有所增强,有力推进了全省城镇化进程  

全社会的规划意识普遍增强,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不断提高。立足长远发展、面向城市未来,高起点、高水平、高质量的开展了各层次城乡规划编制。完成了《吉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6-2020)》修编,确定了未来一个时期吉林省城镇发展空间布局,突出了大城市、区域中心城市和重要节点城市、县城、小城镇四个层面,强化中部、构筑支点、区域联动的城镇发展原则和方向,为全面推进城镇化提供了基础和蓝图。完成了全省47个市、县规划期到2020年的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控详规编制工作取得进展,全省控详规覆盖率平均达到52%左右。完成了《吉林省中部城镇群规划》、《延龙图城市空间发展规划》、《长白山开发与保护规划》等一系列重要区域规划及城市绿地、交通、地下空间利用专项规划编制。创新规划管理体制机制,全面建立了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度和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连续三年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强化了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  

(二)全面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等“六路安居”工程建设,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从2006年开始,先后实施了城乡棚户区、煤矿棚户区、农村泥草房、林业棚户区改造和城市廉住房保障工作,着力改善广大群众特别是住房困难群众住房问题。2009年整合各路安居,在全国率先实施“五路安居”工程建设。2010年,按照国家统一安排部署,启动了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从“五路安居”扩展到“六路安居”。五年来,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完成总面积11605.44万平方米,总投资1299.82亿元,覆盖人数达186万户、564万人,使全省超过1/5人口的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安居工程的巨大资金投入,带动了建材、轻工、钢铁、家具、建筑业等关联产业增加投资2700余亿元,扩大了内需、拉动了经济增长,同时增加了住房供给、平抑了房价、有效促进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得到了国家的肯定和表扬。  

房地产市场日趋成熟,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十一五”是我省固定资产投资力度最大经济增长最快的时期,房地产业充分发挥投资和消费双向拉动作用,为全省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十一五”期间,全省房地产开发预计完成投资3000亿元(预计,以下同),年均增长26.7%;商品房竣工面积5000万平方米,年均增长10.75%;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由2005年的23.04平方米,增加到2010年的27平方米。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建立分层次住房供应体系,逐步形成高档商品住宅、普遍商品住宅、廉租住房等适应高、中、低不同收入居民的住房消费和供应结构。住房二级市场进一步开放搞活,各地相继出台活跃房地产市场的政策和配套办法,有力促进了存量房交易,形成了增量房与存量房联动的市场消费格局,全省商品房销售面积6580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金额达1850亿元,二手房交易面积5600万平方米。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全过程监管,严肃查处房地产交易中违规销售、囤房惜售、哄抬房价、炒卖房号、虚假广告、合同欺诈等行为。物业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全面推行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了物业管理的各项法规和相关政策,全省物业管理面积已达12000万平方米,物业管理覆盖率达35%。  

(三)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市政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十一五”期间,全省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累计完成投资775.1亿元,是“十五”期间的2.6倍。城市基础设施有效供给能力大幅提高,城市功能逐步完善。至2010年,全省城市用水普及率88%,比“十五”期末增加6个百分点;燃气普及率达82%,比“十五”期末增加6个百分点;道路面积12691万平方米,是“十五” 期末增加的1.4倍;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10万立方米/日,是“十五” 期末的2倍,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比“十五” 期末增加33个百分点;建成区绿地面积38000公顷,是“十五” 期末的1.4倍,人均公共绿地面积9.86平方米,比“十五” 期末增加3平方米。  

抓住国家“三河三湖”水污染治理的契机,以松花江、辽河两大流域为重点,大力推进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快,环卫行业机械化作业水平明显提高。以创建园林城市为动力,城市园林绿化快速发展,全省已经有7个市县晋升为国家园林城市,有10个市县晋升省级园林城市,园林城市占全省城市的比例为35%。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市政公用设施有偿服务和有偿使用逐步建立,市政公用行业的价格机制和补偿机制渐趋合理,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改革改制进一步深入进行,部分企业已成功改制并取得良好成效。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部署,全面启动了暖房子工程,进展顺利。  

(四)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取得新进展  

规划编制数量和水平逐步提高,综合调控作用逐步增强。以省政府名义出台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村镇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先后制定了《吉林省乡、村庄规划编制办法》、《吉林省县域镇村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相关规划编制技术文件,完善了我省村镇压规划编制技术体系,规范、推动了我省村镇规划编制工作。  

加大村镇规划编制投入,累计争取省财政补助资金1334万元,完成207个社会主义新农村省级推进规划编制及评审,完成28个县(市)域镇村体系规划编制与评审,完成40个“百镇建设工程” 镇的规划编制与评审。一些城镇在编制总体规划的同时还编制了详细规划,提高了规划的深度,使规划更具可操作性,指导建设的作用更强。目前,全省有42个县(市)编制完县(市)域镇村镇体系规划,有282个镇完成总体规划编制,有78个乡完成乡规划编制,有2426个行政村完成村规划编制。  

在规划的指导下,一批特色鲜明、发展后劲足、生态环境良好的城镇脱颖而出。吉林市乌拉街镇、四平市叶赫镇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确定为全国历史文化名镇。珲春市敬信镇、集安市太王镇、敦化市雁呜湖镇、长白山二道白河镇、桦甸市红石砬子镇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命名为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第一批)。  

实施新农村建设,改善村镇人居环境。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组织动员和引导农民及社会各方力量,整合资源,改善农村最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改变农村落后面貌,提高生态环境质量。积极引导建立城乡统筹、区域共建、协调发展的新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格局,逐步实现村庄小区域集中供水、垃圾处理的“户集、村收、乡镇处理”等基础设施配置的新方式;以村容村貌整治为重点,着力改善村镇的生产生活环境。  

村镇住宅建设稳步发展,新型住宅不断涌现。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政府专项资金,加大住宅建设力度,改善村镇居民的居住条件。住宅小区不断出现,住宅内部设施日益配套,传统的建筑结构和形式已被打破,新型、节能省地型建筑日益增加,极大地改善了村镇居民的居住条件。  

“十一五”期间,全省村镇住宅建设累计投资210亿元,村镇基础设施累计完成投资200亿元。  

(五)建筑市场监管体系和工程质量与安全保障体系初步确立,建筑施工、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结构调整深入推进  

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加强对全省招标代理机构的动态监管,开展了全省建设工程招投标执法检查,制定了《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若干意见》,印发了《吉林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管理办法》。进行招投标执法专项检查,实行了“绿色通道”制度。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启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以项目法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三个关键人”为重点,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健全覆盖全省的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体系,改进方法,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了工程质量监督力度。强化对重点企业和项目的动态监管,加强监督巡查、随机抽查和跟踪检查;重点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廉租住房、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市政工程的质量监管;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提升工程质量检测水平,目前全省已有见证取样检测机构106家,从业人员3000余人,持证上岗率达85%以上,全省建筑工程质量稳步上升。实行建筑安全许可证制度,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安全生产事故率逐年下降,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我省建筑发展的若干》,建筑业持续快速发展,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业结构日趋合理。“十一五”期间,建筑业增加值累计达到1190亿元,建筑业增加占全省gdp达到5.88%,建筑贡献率逐年提高。坚持做大做强建筑业方针,积极帮助建筑业企业在新资质框架内找准自己的位置,使建筑业队伍稳定手扩大。全省建筑业企业已经达到2889家,拥有二级以上资质的企业546家,年产值超10亿元企业10户。建筑业从业人数70余万,其中农民工约60万人。纳入统计范围的2264户建筑企业(不含劳务企业),总承包企业的资质主要集中在房建、市政、公路、水利水电等四个行业,房建占企业总量的29.7%,其它三个行业供不应求占10.9%,产业结构逐步优化,企业竞相压价、恶性让利局面有所好转,行业整体利润有所提高。  

加强勘察设计市场管理,修订了《吉林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新建公共和居住建筑设计阶段全面执行节能标准。截止到2009年底,共编制完成工程建设地方标准69项,其中现行53项,废止20项。  

新型墙体材料生产量达到60亿块标砖,占墙材生产总量的66%;使用达到1600万平方米,占开工面积的55%。散装水泥供应量达到3000多万吨。圆满完成了对口援助四川黑水灾后重建任务。抗震设防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六)建设领域科技创新能力和整体技术水平提高,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应用取得新进展  

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8项,获得国家补助资金2193万元,示范建筑面积55.5万平方米。在示范项目的带动下,全省地源热泵技术供暖、制冷建筑面积达420余万平方米,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建筑面积达1400余万平方米,每年可节能4.4万吨标煤以上,带动地方投资近10亿元。  

松原市、珲春市和梅河口市被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获得奖励补助资金1.32亿元,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104万平方米,热泵技术供暖建筑298万平方米,每年可实现节能1.7万吨标准煤。通化县、集安市和蛟河市被国家列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农村示范,获得奖励补助资金5300万元,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和热泵技术供暖建筑138万平方米,每年可实现节能0.8万吨标准煤。为了使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更规范,结合实际编制了相关地方标准,出台了相关政策。  

(七)建设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职能转变逐步深化,建设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框架初步形成,行业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按照“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要求,全省建设系统各级各部门不断探索行业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取得较好效果。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全系统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减少审批事项,规范审批程序,简化审批环节。法制建设步伐加快,立法工作有了长足发展。颁布实施了《吉林省民用建筑节能与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吉林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发展办法》、《吉林省物业管理办法》,为住房城市建设系统依法行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十一五”期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共组织各级别干部培训班11期,共230人次接受了培训,有力地提高了干部的执政能力和业务水平。举办各类基层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培训231期,共有81600人接受培训。建筑业农民工占全部从业人员的85%,占外出务工农民工总数的25%。为此,重点开展了农民培训,相继开展了“建筑业农民工技能培训示范工程”、“阳光工程村镇建筑工匠培训”、“建筑工地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等工作,共完成培训8万多人,完成各类职业技能鉴定6万多人,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38所。  

行业信息化工作不断推进。完善了省建设行政部门门户网站功能,开展了网上办事大厅等一系列服务项目,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方便、全面的信息服务。开展了诚信平台系统、人员数据库建设、网络教育系统建设、住房保障管理系统建设、园林绿化资质管理系统建设等信息化工作,对“数字工地”、“数字规划”、“数字城市”进行了试点。  

二、     “十一五”期间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期间,吉林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转变方式、科学发展。以规划为引领,统筹城乡、区域建设与发展,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全面推进城镇化进程。坚持以需求为导向,调整优化供给结构,加快建立和完善适应不同消费群体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和住房保障制度,重点发展保障性住房和自住性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不断改善人民的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保持房地产业健康稳定的发展。加快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城市管理方式,抓好节能速排,努力创造绿色宜居环境。改变传统建筑业的粗放发展模式,以提高自然资源和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量消耗,减少废物排放为核心,完善管理体制、政策机制等支撑体系建设,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与全省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低碳建筑业发展模式。  

(二)原则  

在新阶段新形势下,推进建设事业改革与发展,要注意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努力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端正城乡建设的指导思想,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服务,让老百姓受益,改善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2、坚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城市、和谐乡镇  

保护、引导、发挥好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城乡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衔接协调和良性互动。  

3、坚持立足资源条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为重点,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加强城乡生态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促进资源节约,发展循环经济,转变城镇发展模式,走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城镇发

解锁后支持完整在线阅读或下载编辑海量优质内容资源

吉林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二五规划

点击下载
分享:
热门文章
    热门标签
    确认删除?
    QQ
    •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