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改局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服务水平,优化软环境,增强软实力,按照《中共临沧市委、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沧市开展优化软环境增强软实力活动实施意见〉等13个相关规定的通知》(临发〔2010〕23号)及《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临发改办发〔2010〕464号),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以行政效率提速提质为重点,继续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为构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良好的审批环境和制度保障。
总体目标:全局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减少,时限进一步压缩,效率进一步提高,审批行为更加公开透明,运作方式更加规范,相关制度和制约监督机制更加健全,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二、成立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
成立xx县发展和改革局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发改局局长李陲囡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陈绍军同志、田宣宏同志担任,成员由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股室负责人组成,并由各股室负责办理行政审批。
三、清理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保留、精减情况
(一)取消7项(类)
经过认真清理,县发改局原有行政审批事项12项(类)。为切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软环境,增强软实力,决定取消行政审批事项7项(类),取消率达58.33%。
(二)保留5项(类)
1.县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含市发改委委托县发改局审批的项目)。
2、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水电站除外)。
3.企业申请要求我局备案的项目。
4.重要商品及服务价格审批(县人民政府审批,县发改局承担制定方案、发文等具体工作)。
5.《云南省收费许可证》发证及年审。
(三)精减三个环节
1.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
2.不再审核规划、国土、环保等前置条件。
3.不再组织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申请报告评审。
四、县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含市发改委委托县发改局审批的项目)
(一)审批的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实施办法(试行)〉等六个投资体制改革文件的通知》(云政发〔2004〕22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开展扩权强县试点实施意见等4个文件的通知》(云政发〔2009〕112号)和《中共临沧市委、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沧市开展优化软环境增强软实力活动实施意见〉等13个相关规定的通知》(临发〔2010〕23号)及《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临发改办发〔2010〕464号)。
(二)审批的权限
使用县级财政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
(三)精减的环节
1.县发改局不再审核规划、国土、环保等前置条件。
2.县发改委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
3.县发改局不再组织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由项目业主自主选择有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组织评
县发改局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本文2010-10-23 14:06:08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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