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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保障性住房和治污项目建设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栏目:指导讲话发布:2010-10-23浏览:2226下载202次收藏

落实责任 攻坚克难 坚决完成全市保障性住房和治污项目建设任务
——在全市保障性住房和治污项目建设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今天,市政府召开全市保障性住房和治污项目建设工作推进会,主要任务是通报情况,部署工作,强化措施,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全力推进我市保障性住房和治污项目建设,确保任务如期完成。刚才,各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分别汇报了工作情况。总体上看,大家汇报工作全面具体、分析问题深入透彻、措施建议切实可行,希望大家相互借鉴,加快推进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正视问题,进一步提高对保障性住房和治污项目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一)扎实工作,项目建设取得成效

保障性住房和治污项目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分别为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问题和实现节能减排目标而实施的民生工程,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多层次、多方式推进工作,通过近5年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3年多的治污项目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保障性住房建设稳步推进,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我市从2006年启动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以来,省下达我市廉租住房建设任务5906套、29.1万平方米,总投资约3.4亿元。目前,2006年至2009年的建设任务已基本完成,建成廉租住房4146套、20.3万平方米,2010年的1760套、8.8万平方米已开工建设730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60.442万平方米;累计发放住房租赁补贴899.66万元;实现了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申请家庭应保尽保的目标。二是治污项目有序实施,基本达到建设进度要求。全市纳入省级建设规划的19个治污项目已开工建设14个,其中已完工2个、在建12个,其余5个项目正抓紧开展前期工作,年底前将全部开工。有13个项目制定了收费价格标准,初步建立了污水垃圾价格机制。投融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一方面向上争取到统贷统还资金21886万元,缓解了地方财政支出压力;另一方面加大市场化运作力度,积极搭建投融资平台,市政府与与省水务产业投资公司签订了框架性协议,景谷、宁洱、墨江已与省水务产业投资公司签订了污水处理厂合作协议,其他县正积极与相关投资方洽谈。

(二)查找问题,正视困难和差距

通过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努力,虽然保障性住房和治污项目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项目建设总体进展情况却不够理想。从重视程度看,基层党政领导的工作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差距很大;从形象进度看,投资完成情况与目标差距很大。这些差距,概括成一句话,就是:现状让人着急。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思想重视不够让人急。党政主要领导关注和各责任单位执行的力度不够。二是资金不足让人急。融资渠道单一,地方配套资金不足,这已成为影响进度的主要制约因素。三是措施不实让人急。少数主抓单位领导对保障性住房和治污项目建设,还停留在会议上、文件上和责任状上,超前谋划不够,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建设用地及配套资金滞后,严重影响了项目进度。四是办法不多让人急。因地制宜、创新作为不够,“等靠要”思想比较严重。五是各县(区)进度不平衡让人急。在落实任务上,有的县(区)项目已经完工,有的县(区)项目前期工作都未完成。面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在内心里“急”起来、在措施上“狠”起来、在进度上“快”起来,尽快扭转这种差距上的被动局面。

(三)认清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意识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和治污项目建设,分别将这两项工作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出台文件,对相关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仅去年一年,国务院就先后在湖南、黑龙江、山西召开了三次全国性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会议。最近,国务院又专门召开全国公共租赁住房工作会议,对解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阶段性需求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省政府也于6月21日召开了全省保障性住房工作会议。根据中央和省上的一系列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精神,我们要充分认识到,今后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更大、管理要求更严、政策扶持更多、覆盖范围更广,将针对不同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通过建设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方式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住房保障体系。按照部署,今年全国将新增保障性住房300万套、改造各类棚户区280万户,保障性住房用地不得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对中西部地区廉租住房建设的补助标准从400元提高到500元。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是50万套,其中城镇保障性住房15万套,农村保障性安居工程35万套,全省将争取中央补助资金35.33亿元,地方配套56.34亿元。为使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中央、省委、省政府不断加大督查和问责力度,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实行行政问责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措施的落实。这对于我们财力薄弱、经济欠发达地区提出了严峻的考验,要求我们地方政府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关注民生的重要载体切实抓好落实,让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同样,治污项目建设工作也丝毫不能放松。国家对加快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现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要求十分严格,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曾多次就节能减排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明确要求“无论面临多大的困难,我们的承诺不能改变,决心不能动摇,工作不能减弱”。但从目前情况看,我们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就云南省而言,全省列入治污规划的248个项目开工199个,各州市共有74个项目未按计划完成进度,特别是省“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要求必须在2010年9月30日前建成的46个污水处理项目中,目前仅有10个项目建成投入试运行。以上未按期完成的项目也包含我市的项目,照此发展,我市将成为省政府问责的对象,因此,进一步加快我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度已刻不容缓。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的严峻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目标要求上来,把加快保障性住房和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一条刚性责任,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努力调动各有关方面的积极性,整合资源和力量,努力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扎实开展保障性住房和治污项目建设工作

(一)围绕目标,强力推进项目建设

按照要求,2009年廉租住房建设任务要全面完成并及时入住;今年的廉租住房建设任务年底完成投资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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