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强农惠农资金监管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各县区农办机构、本办各科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确保各项资金落到实处,根据福建省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xx市人民政府《关于xx市2010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莆政综〔2010〕67号)和xx市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0年强农惠农资金监管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莆惠管[2010]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2010年强农惠农资金监管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2010年强农惠农资金监管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为原则,着重对中央和省市新出台强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过督查,找准资金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关键环节的整改措施,增强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使强农惠农资金管理更加阳光规范、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显著、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目标。
二、工作机构
经研究,决定成立市委农办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锦华
副组长: 黄金辉、林岐桦
成员:詹淑沂、林文前、王剑雄 、陈锦链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锦链兼任。
三、监管项目
重点监管检查2009年以来中央、省、市强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根据莆惠管〔2010〕3号)文件要求,市委农办重点监管检查以下七个项目:(1)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2)农科教结合资金;(3)农村劳动力培训资金;(4)现代农业与闽台农业科技合作经费;(5)新农村中心村建设(示范村)资金;(6)山海协作发展资金;(7)扶贫开发资金。
四、监管内容
1、政策宣传。是否把中央和省市出台的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的落实范围、条件和补助标准等,通过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宣传手册、公示栏、标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广为宣传,使强农惠农广泛深入民心。
2、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是否有方案,分阶段是否有举措、有总结。
3、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拨付是否及时,是否按有关政策落实配套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资金滞留、资金使用效率较低的问题,以及资金使用拨付环节存在的问题和违反制度规定的其他问题等。
4、资金发放方式。是否做到公开公示,是否按规定程序发放。
四、方法步骤
强农惠农资金监管检查工作采取上下联动、横向联合的方式开展,分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总结等三个阶段进行,从2010年5月份开始至11月中旬结束。各阶段的具体时间安排和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一)自查自纠(6月中旬—7月15日)。各县区农办、湄州岛农林水办、北岸经济发展局要按照监管项目和内容,认真做好本辖区内各项强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并设立举报箱或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农办举报电话0594-2398472。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处理。自查自纠情况于 7 月 14 日前以书面材料的
2010年强农惠农资金监管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本文2010-09-29 15:51:29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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