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改制核销剥离资产核算和管理的一些思考
摘要:企业改制核销剥离资产存在核算不规范、管理形式化、处置不及时、政策不到位、毁损持续化等问题。要切实采取措施,加强核算,规范管理;建立健全责任制,规范处置,降低损失;奖罚分明,纠错防弊。
关键词:剥离;资产;核算;管理
国有(含集体,下同)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在大部分地区已基本结束或接近尾声,在企业改制过程中,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往往要核销和剥离很多国有资产。核销资产,如应收款项、固定资产损失、长期挂账费用及损失等;从净资产中剥离的资产、费用,如原改制单位所有的职工宿舍、学校、托儿所及对职工负债等。核销、剥离资产,其所有权人为国家(集体)、相关社会保险机构和职工群体等。财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常常会遇到对该类资产管理的政策咨询、资料查阅、职工上访接待,甚至涉诉举证等事项,理应重视并处理好类似的相关问题。核销剥离资产核算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核算不规范。大多企业疏于核算,形式五花八门;或仍在账面保留,或调至账外、不再问津。账面保留的或不再列为资产管理,或仍提取折旧、费用摊销、资金随意挪用等。某石油化工企业,2003年改制,新公司全部由自然人投资,在资产处置阶段,核销固定资产1850万元、各类应收款项970万元,剥离职工负债2312万元。可企业至今对核销资产一直未做任何账务处理,导致报表数据虚增资产2820万元,同时也虚增净资产2820万元;剥离负债因企业资金困难,6年来除已经支付的800余万元列为净资产的减项外,另也未做任何账务处理,从而漏列负债,虚增净资产。而该企业2008年年报显示资产总额为9748万元,负债总额6319万元,净资产3429万元,仅改制核销的资产2820万元就占资产总额的28.93%,期末漏列负债1502万元,占实际应反映负债7821万元(1502+6319)的19.20%,会计信息质量严重失真。某纺织厂原为某市重点骨干企业,1998年国退民进改制时,由外资参股组建新的有限责任公司,核销剥离资产总额达5017万元,其中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学校、医院、职工生活区房产设施等)近200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783万元。公司在核算时,不仅未将这些资产调至账外,而且连续数年照样提取折旧,累计少交企业所得税182万元,直至2007年才被相关部门检查发现,并被处以罚款。核销剥离资产的不规范核算,既降低了会计信息质量,又给企业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失。
对改制核销剥离资产核算和管理的一些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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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0-08-18 10:14:41发表“财经金融”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1739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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