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文秘网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土地征收中生态补偿问题探讨

栏目:财经金融发布:2010-08-18浏览:2109下载185次收藏
   摘要:生态补偿是当前生态学、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环境保护法学等领域研究的难点和热点问题。文章试图从生态补偿的概念及原理,即利用环境外部成本内部化入手探讨土地征收过程中生态补偿缺失的现状,分析由于缺失而导致的结果,同时提出转变观念、完善制度等方面的建议措施。
 
    关键词:土地征收;生态补偿
 
    一、生态补偿概念
 
    生态补偿是当前生态学、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环境保护法学等领域研究的难点和热点问题,也是世界各国为实现人类可持续发展采取的重要政策措施。生态补偿(ecological compensation)的概念源于自然生态补偿,《环境科学大辞典》将自然生态补偿定义为“生物有机体、种群、群落或生态系统受到干扰时,所表现出来的缓和十扰、调节自身状态使生存得以维持的能力,或者可以看作生态负荷的还原能力。”这个概念从生态学的角度出发,着眼于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可优化性特征,将生态补偿理解为生态系统由于遭受外界活动的干扰、破坏后,功能的自我调节、自我恢复。体现了生态系统的内部稳定机制和自我调节作用,强调了生态系统自身的补偿,反映出它对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活动所产生的废物具有净化和消纳能力。但是,自然状态的消纳自净容量是有限的,过程也是缓慢的,人类自身的规模及他们生产和生活活动的规模、强度和速率,大大地超出了自然环境系统的承载能力和限度。随着人类活动越来越多的作用于自然,生态环境的变化远远超过了生态系统自身的补偿能力,生态补偿概念必然有了新的涵义。
 
    毛显强等认为生态补偿是通过对损害(或保护)资源环境的行为进行收费(或补偿),提高该行为的成本(或收益),从而激励损害(或保护)行为的主体减少(或增加)因其行为带来的外部不经济性(或外部经济性),达到保护资源的目的。昌忠梅认为生态补偿从狭义的角度理解就是指对由人类的社会经济活动给生态系统和自然资源造成的破坏及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的补偿、恢复、综合治理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广义的生态补偿则还应包括对因环境保护丧失发展机会的区域内的居民进行的资金、技术、实物上的补偿、政策上的优惠,以及为增进环境保护意识、提高环境保护水平而进行的科研、教育费用的支出。沈满洪认为生态补偿是通过一定的政策手段实现生态保护外部性的内部化,让生态保护成果的受益者支付相应的费用;通过制度设计解决好生态产品这一特殊公共产品消费中的“搭便车”现象,激励公共产品的足额提供;通过制度创新解决好生态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激励人们从事生态保护投资并使生态资本增殖。
 
    从本文研究视角来看,生态补偿就是为了解决资源与环境保护领域的外部性问题,利用环境外部成本内部化原理,使资源和环境被适度、持续性的开发、利用和建设,从而达到经济发展与保护生态平衡协调,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最终日标。
 
    二、土地征收中生态补偿的缺失
 
    (一)征地补偿原则的范围和标准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第一款的规定,目前,我国土地征收的补偿范围主要包括上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三项。土地补偿标准为除地上附着物按实际情况补偿外,土地补偿费为征收前三年平均产值的6-10倍,每个劳动力安置补助费为前三年平均产值的4-6倍,最高为15倍,但土地补偿费和劳动力安置补助费之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产值的30倍。
 
    (二)农地价值分析
 
    农地总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和生态价值。胡静、陈银蓉、汪峰等学者在其研究中都将农地总价值划分成了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和生态价值。所谓经济价值,主要是指农地所提供的粮食、纤维等农副产品及农业资料的价值。所谓社会价值,由农民的生存保障价值和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价值构成。由于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基本空白,所以农地不仅是生产生活资料的载体,而且对农民具有生活保障、提供就业、直接收益、继承、资产增值等效用,承担了农民的社会保障责任。可以预期的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将使得农地的社会保障价值淡化。农地又是提供粮食生产的唯一实体,国家为了在紧急时刻能够有充足的粮食供应就必须保护农地,以求得国家的长远利益和粮食安全,由此可见农地粮食安全保障价值的重要性。所谓生态价值,是指农地的景观价值及净化空气、防止水土流失、维护物种多样性、保育环境等功能的价值。随着人们对生态环境的重视,农地的生态价值也越来越被重视。
 
    (三)征地中生态补偿的缺失
 
    从征地的标准和范围来看,我国实行的是部分补偿原则,即当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必须征收个人或团体的私有土地而给其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国家针对具体损害给予相对人一定的补偿。其显著特点是征地补偿数额与土地所有者权益的价值不相等,往往低于被征土地的市场价格。我国征收土地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的。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仅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征地补偿涵盖的范围明显较小。另外,补偿金额是基于农地收益计算的,不能准确反映农地转为非农用地的预期收益,而目前,相对于土地的增值潜力,土地补偿费远远低于土地出让价格,属于低价征收,没有以市场决定地价。据王仕菊、黄贤金等人以耕地价值为基础测算,2007年全国征地的补偿标准是现行征地补偿标准的2.51倍,且高于耕地最低市场价格。在测算中王仕菊等将耕地价值分为经济价值、社会价值、生态价值,分别计算各自的价值(见表1)。
 
    征地中生态补偿其基本理论是环境外部成本内部化原理。从生态补偿与征地的关系看,征地是一种政府行政行为。这种行政行为的后果,不仅改变了土地的资产价值,同时也改变了土地的资源价值。根据生态
解锁后支持完整在线阅读或下载编辑海量优质内容资源

土地征收中生态补偿问题探讨

点击下载
分享:
热门文章
    热门标签
    确认删除?
    QQ
    •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