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经济中政府干预职能的有效性及局限性分析
摘要:文章介绍了两种政府观,即自由主义政府观和干预主义政府观。中国经济在转型过程中,政府对经济的全面干预是必须的,但政府的干预又面临着很大的不确定性,因为至今还没有成熟的理论和成功的经验可作指导。对转型经济政府干预的有效性要如实估计,过多强调政府干预往往会变相为对政府计划的迷信。
关键词:转型经济;政府干预;不确定性
一、现代国家理论对政府职能的争论
现代国家理论中对政府职能的讨论最多,分歧也最多,也是涉及学科最多的问题。对于转型经济中政府究竟具有哪些职能,国家究竟应该做些什么。自由主义认为政府唯一的职能是提供安全和正义;干预主义者与此相反,认为政府已经不是守夜人的角色,而是积极干预以促进社会福利水平。干预主义又可根据其主张干预的范围的大小而分为经济干预主义和全面干预主义。
(一)自由主义的政府观点
自由主义的政府观点自19世纪末在西方世界占主导地位,20世纪上半叶受到凯恩斯理论的挑战,但后来经过冯•哈耶克、詹姆斯•布坎南、弗里德曼等人的努力,在20世纪70-80年代又开始复兴。自由主义者认为“最好的政府就是最小的政府”。这是他们对政府作用的基本看法。古典自由主义大师亚当•斯密就主张政府职能越小越好,应给个人以较大的自由。他把政府职能概括为:保护社会免遭其他社会的暴力行为的侵害;保护社会成员免遭其他社会成员的侵害、压迫并主持严格的正义;建立并维持公共设施和公共工程。当代新自由主义者继承了亚当•斯密以来的古典主义自由传统,认为国家全部活动都应当致力于各个方面保障个人自由的最大限度的实现。新自由主义者认为,要保障个人自由的实现,必须使政治权力与经济权力相分离,而竞争制度就是旨在用分散权力的方式把人用来控制人的权力减少到最低限度的唯一制度。政治权力存在的唯一目的就是通过保护竞争性市场制度来最大限度地实现个人自由。弗里德曼认为为了既能从政府中得到好处而又能避免它对自由可能带来的威胁,应该把政府职能限定在一定范围之内。近年来有关最小国家的论点是政治哲学家诺齐克在《无政府状态、国家和乌托邦》中提出来的。他认为一个仅限于防止暴力、盗窃、欺诈及保证契约的履行等狭小保护功能的国家是正义的;任何膨胀的国家都会侵犯个人自由都是非正义的。
(二)经济干预主义的政府观点
经济干预主义者认为国家要积极干预经济活动。认为市场无法解决充分就业、稳定增长、公平分配等问题。政府应积极干预经济生活,为了促进社会福利而进行的干预是正当的。凯恩斯在《自由放任的终结》一书中认为,对政府来说至关重要的是去做那些目前根本未做的事。经济干预主义者认为市场条件下政府应在五个方面起作用,否则市场就难以正常运转。一是提供公共物品,也就是对全体人民都有利的社会产品和劳务。政府通过强制征税或部分收费的办法来筹资资金,然后再通过公共财政渠道支出,就可以做好这些事情。二是公共投资,包括基础研究在内的有战略意义的科研项目和大型公共服务项目,这些项目由于投资数量大且投资直接回报率低,回报周期长,市场投资不足,所以政府可以通过税收和公债等手段集中财力来进行重点建设。三是由政府调节收入分配。收入分配上的两极分化和地区发展的严重不平衡等问题是市场无法解决的,政府应通过制定社会保障政策重新调整居民的收入分配。四是政府可以稳定宏观经济,政府可以采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调节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以实现充分就业、相对稳定的价格水平等目标。五是政府可以制定产业政策,选择重点产业加以扶持,增强它们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力,创造出新的比较优势。全面干预论者认为政府不仅从政治、经济两个方面调节和控制着社会,它还通过各种方式影响整个社会的文化发展,他们认为当前已进入国家全面干预的时代,国家渗透到政治、经济、文化领域之中,不受国家影响控制的领域是不存在的。他们认为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各个系统之间是相互整合依赖的。国家的基本职能就是对社会实施整体调控,处理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三个方面可能出现的危机。奥费提出的国家三种选择职能是对上述理论观点的最好概括。他认为国家在理想状态下有这样三种职能:消极选择:从国家活动中系统地排除掉反资本家利益的选择机制,这主要通过政治机构来进行;积极选择:从余下的可供选择的范围中,选择对整个资本有利的政策,排除掉只对个别利益集团有利的政策;掩饰性选择:国家设法维持自己的中立性,以掩饰其阶级本质。
二、转型经济下政府的特殊干预职能
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的经济转变,经济学中还没有成熟的理论可以作为指导,也没有成功的经验可以作为借鉴。建立市场机制,建立统一的市场体系是转型的目标和任务。政府在转型中既要逐步承担起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一般职能,还要承担转型过程中的特殊职能。第一,由于市场经济制度是一个非自发过程,新旧体制的消长过程,难免产生混乱与“无序”状态。政府的职能就是要减少无序状态,缓解矛盾冲突,把混乱限制在最小范围之内,缩小转轨过程,建设新体制的机制和法律框架。第二,向市场经济转变是一个观念冲突和转变过程。市场经济与伦理经济原则互相冲突,引人市场机制就有可能造成大规模政治冲突。传统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制定也是一种伦理经济,引入市场经济肯定会与社会普遍认同的某些原则相冲突。这就需要国家以说服为手段,以强制为后盾,向社会灌输市场经济观念。向社会普遍推行市场经济原则,使之逐步合法化和法律化。第三,市场化转型过程又是一个利益与权力重新分配的过程。有产阶级崛起,中产阶级在扩大,贫困阶层地位在下降。改革需要重新调整不同利益集团既得利益和预期利益,而且还要提供利益补偿。而这种补偿只能依赖政府强制力进行。第四,转型过程需要一个稳定的相对宽松的宏观经济环境,宏观环境的不稳定就可能阻碍向市场经济过渡
转型经济中政府干预职能的有效性及局限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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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0-08-18 10:12:59发表“财经金融”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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