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小金库”治理之我见
2009年5月31日,中共中央纪委、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制订了《“小金库”治理工作举报奖励办法》(财监[2009]26号),同时,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就“小金库”治理工作有关问题还作了答记者问。
一、中小学校“小金库”及其表现形式
中小学校“小金库”,亦即“账外现金”,就是中小学校对收到的现金不作账务处理,保留在账外。通俗讲,就是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
中小学校“小金库”存在多种多样,具体来讲,“小金库”主要有几种表现形式:违规收取的赞助费、对学生的各种名目的罚款及对单位摊派等设立的“小金库”;用校产处置、学校门面房出租收入设立的“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学校有关部门或三产等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户核算设立的“小金库”;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以考务费、补考费、教材回扣等设立的“小金库”。
二、中小学校“小金库”存在问题解析
(一)中小学校财务会计制度不规范,对学校领导权力监督不力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曾多次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活动,并取得较大成效。但在一些中小学校仍然存在各类“小金库”。这些单位的学校领导在从事正常的学校管理活动中,有时会遇到不遵纪守法、不按章办事等各种各样的对象,在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或资金往来中,缺乏严格周密的制度和规定,为私设“小金库”的人提供了借口,从而在管理上为私设“小金库”的存在提供了空间。学校财务会计制度不健全、不规范是产生“小金库”的土壤,财务会计制度不周密是“小金库”赖以生存的温床。“小金库”设置者绞尽脑汁,玩弄手段,使其在表面上合理合情,从单位的账本上更不易查出破绽。由于“小金库”设置的随意性,又缺乏必要的财务监督,资金的来龙去脉只有学校及学校内部各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知晓,于是“小金库”逐渐会脱离财政监督的视线,进而变成腐败的“小温床”。
(二)学校及学校内部各部门负责人对“小金库”危害意识淡薄
中小学校“小金库”之所以屡禁不止,其原因除了本位利益驱动外,关键因素是一些领导干部对“小金库”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是非观念模糊。这些人常常认为“小金库”的存在,是不规范的市场经济机制不健全的必然产物,存在具有普遍性,无需大惊小怪;甚至一些学校负责人认为,在组织管理学校、进行学校基本建设等活动中,要有一部分“活钱”,就得要有“自有资金”。否则,学校的一些活动就无法正常开展。这些认识上的偏差,不仅使“小金库”屡禁难止,而且还使其备受保护。
(三)“小金库”久禁不绝,再生能力顽强,其深层次的原因是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作祟
陈诗分析说,由于“小金库”能化大公为小公,有些学校领导
中小学校“小金库”治理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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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0-08-18 10:11:33发表“财经金融”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1734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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