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国家助学金改革的必要性
摘要:国家助学金在现实中产生的问题不容忽视。文章介绍了国家助学金的历史发展和国外相关制度,揭示现行制度的不足,探究其存在价值,并指出通过将其完全纳入助学贷款体系的方式取消助学金模式。
关键词:国家助学金;缺陷;取消
一、前言
随着我国高校收费制度的改革,国家助学金作为我国“奖、贷、补、助、减”资助体系的一部分,针对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确保其基本的学习费用,实现“平等”受教育的机会。2007年5月13日,国家公布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它进一步明确了我国的国家助学金制度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贫困大学生的关怀。
而追本溯源,国家助学金制度并非是现代社会的产物。我国是一个具有大学生资助传统的国家。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有“有教无类”吸收平民入学之说。孔子只要学生稍行尊师之礼,他便愿意为之授业、解惑,所谓“自行束侑之上,吾未尝无悔焉”。发展到盛唐,四门学中“庶人之俊异者”多达八百,这些学生已经多由政府提供补贴,国家供养。可见,我国的助学金制度由来已久。
而我国现行国家助学金政策,可以追溯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日,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从1952年政务院通过的《关于调整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员工工资及人民助学金标准的通知》至1983年,这30年间,我国实施了“人民助学金”的资助政策。
第二阶段:1983年国务院设立“人民奖学金”,取消人民助学金。直到2005年,高校收费模式改革,消失了近20年的助学金才重新恢复。
二、国家助学金设立的历史背景
我国设立国家助学金制度,是以我国特有的历史环境为背景的。
第一阶段:我国正值计划经济的高速发展时期,高等教育处于蓬勃的“精英教育”时代,大学生毕业后必须服从国家的就业分配,但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许多家庭的收入状况不能承担高等教育的费用。助学金的设立使更多工农兵子弟进入大学,实现教育平等,同时为国家培养人才。从某种程度来说,人民助学金的这种发放形式是与当时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高等教育理念相适应的。
第二阶段:2005年国家助学金重新运作时,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基本确立,高等教育从精英化进入到大众化。高等教育不再是“免费午餐”,个人必须承担大部分的费用,包括教育培训及生活费用。多数贫困家庭无力承担而迫使许多大学生放弃了上大学的机会。针对该种现象,国家设立国家助学金,资助部分特困生的基本生活费用,使其安心求学。
在性质上,人民助学金可以视为国家对于“准干部”的工资,使其在校期间安心学习,掌握国家所需的技能,毕业后听从国家分配,无条件到指定岗位就业,属于国家对其服务的买入行为。而国家助学金则是一种人道关怀的救济,是党和政府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与的资助,类似于在高校中设立了最低生活保障金,是实现社会公平的一种手段。
国家在不同历史阶段设立不同助学金,有其历史原因。不可否认,人民助学金在我国高等教育史上曾发挥过重要作用,解决了许多大学生的后顾之忧,但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改变,它越来越多地体现为一种对高等教育和学生自身发展的阻碍。国家对高等教育大包大揽,不利于鼓励学生积极进取,还限制了高等教育向大众化的转变,因此被逐步取消,于是有了国家助学金的设立和施行。
三、现行国家助学金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
目前我国仍在加大对国家助学金的投入,它已经成为国家资助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的方式之一,其规模之宏大、资金之雄厚,体现了国家对贫困学子的极大关怀和对教育事业的极大支持。然而随着国家助学金的实行,越来越多的问题浮出水面,甚至有悖离设立该制度的初衷之嫌,这不得不让人担忧其存在的价值及其有效性是否还能得到保障。
(一)在实践过程中凸显出来的问题
1、假贫困生泛滥问题。这是目前我国在国家助学金模式下最严重也是一直以来备受社会关注的问题。在我国,国家助学金的申请主要是依据对贫困生的认定,按照“地方机构出具贫困证明-学生申请-班级认定-学院认定”的4级认定程序。而贫困生证明是由生源地民政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等开具的,欠缺必要的监督和管理机制,导致了开具的随意化,存在大量不真实的信息。有些地方部门本着“乡里乡亲”的情谊或“国家的钱不拿白不拿”的态度,盖章、签字。
2、导致学生间、师生间关系不和谐。在班级认定过程中,许多同学碍于情面,或者因为朋友关系,或者抱着“事不关己不如做个顺水人情”的态度,不说出真实情况,即使辅导员私下交流,仍不能保证贫困生的认定真实有效。许多高校甚至出现了名额轮流分配、名额由辅导员单独指定、几人共享一份助学金等不可思议的现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制定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1章第3条规定“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但是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远远超过了学生人数的20%。国家助学金,相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无疑是僧多粥少。这就不能不引起学生之间的某种“竞争”。学生之间因为名额而明争暗斗、师生之间因为落选而感情淡漠……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和谐的校园环境,也伤害了同学和师生间良好的关系。
3、养成学生依赖心理。国家助学金是无偿发放的,这对很多人而言,便是一顿美味的“免费午餐”!国家助学金虽然为许多贫困生解决了家庭经济困难的问题,但是其自身性质决定了这是一笔“只讲获得,无需付出”的不菲费用,这不但不利于大学生的权利义务对等的法治观念的形成,更助长了部分贫困生不劳而获的消极思想,养成了他们“等、靠、要”的依赖心理,把困难的解决完全寄托于外部的救助。同时,这种无偿给付刺激学生对有限资源的抢夺,严重阻碍整个资助体系发挥作用,而这是与国家助学金设立的真正目的背道而驰的。
4、评选过程伤害自尊。在现实中,很多高校采用了“班级演讲”的评选和认定程序。贫困生往往比较敏感而有强烈自尊感,要将自己不为人知的隐痛堂而皇之地公布出来,或将家庭的困苦声情并茂地宣讲出来,这种类似于“撕开隐私”的方式,让他们产生低人一等的感觉甚至倍感自尊受到践踏,于是
浅析国家助学金改革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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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0-08-18 10:07:18发表“财经金融”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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