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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现行出租汽车经营模式的思考

栏目:财经金融发布:2010-08-18浏览:2438下载291次收藏

    摘要:目前我国出租汽车行业总体上在向好的方向发展。但是关于经营权问题及与其紧密相关的经营模式的争论也一直没有停息过。文章论述了如何在相对稳定的情况下,谋求行业继续良性发展。
 
    关键词:经营模式;利与弊;改革方向
 
    一、我国现行经营模式的基本类型
 
    (一)个体经营
 
    经营权和车辆都是个人出资购买的,个人自己经营或者雇工经营。这种模式在许多省市具有相当的代表性和普遍性。此类模式主要是在行业初期,政府免费或者廉价把经营权出让给经营者。
 
    (二)挂靠经营
 
    经营权属于出租公司,而车辆所有权属于个人所有,挂靠在公司名下从事营运,每月向公司缴纳一定的管理费。
 
    (三)公司承包经营
 
    也称公司化经营,即经营权、车辆都是公司出资购买的,公司自主经营,驾驶员作为公司员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获取固定的工资收入。这种模式在管理和服务上比较规范,也具有规模效应。
 
    二、现行经营模式的现状
 
    (一)现行经营模式的问题
 
    第一,个体经营范畴。其弊端是显而易见的:经营行为不稳定。经营权私下炒卖,车贩子牟取暴利,严重影响政府监管。服务质量得不到保证,缺乏提高服务质量的内在动力。但从理论上来看,出租汽车行业本身是一个适合于个体经营的行业,政府可以直接将出租汽车经营权授予个体司机,实行“政府-司机”管理模式,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司机收入水平。然而,在出租汽车数量达到一定规模以后,政府监管部门要直接面对成千上万的个体出租汽车司机,这将极大地增加政府部门的监管难度和成本。
 
    第二,挂靠模式。挂靠模式比松散的个体经营有积极的一面,公司作为经济组织可以把握一定的管理权,相对地减少政府管理成本,但产权不清晰,隐含着一系列不稳定因素,挂靠承包的经营模式必将逐步退出历史舞台,2009年年初重庆等地发生的出租车罢运事件也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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