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劳动力市场分割(LMS)及其就业影响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势头强劲,却没有带来就业市场的繁荣,7%以上的经济增长率伴随的是城市登记失业率2-4%的攀升,这是有悖于经济规律的。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对上述问题提供了一个有意义的思考框架。文章通过分析认为劳动力市场分割加剧了我国严峻的就业形势,力求为摆脱就业困境提供一些有益的思考。
关键词:劳动力市场分割;地区分割;城乡分割;体制分割;就业影响
近年来伴随我国gdp的快速增长,失业率却居高不下。从20世纪80年代前后到现在,特别是90年代,就是gdp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带来的就业增长的百分比比例在下降。80年代,gdp增加1%,就业增长0.31%,90年代就到了0.1%,1998年仅为0.05%。在劳动力市场分割的情况下,不同市场上的劳动力供求及工资水平自行决定。如果工资缺乏足够的弹性,将会使一部分地区或部门劳动力供给过剩,从而造成失业;而另外一些地区或部门则出现劳动力短缺。
一、我国劳动力市场分割现状
实际上劳动力市场分割普遍存在于任何经济体系内:北欧与南欧间工资水平、福利高低和制度差异造成了欧盟各成员国之间的劳动力市场分割;在西班牙,20世纪80年代劳工法的实施,将劳动力市场明显地区分为核心和外围两部分;而日本终身雇佣、年功序列制和企业内工会,则造就了内外和不同年龄者之间的劳动力市场分割。
(一)我国劳动力市场分割的特点
我国劳动力市场分割与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不同,在传统体制的影响下,我国的劳动力市场分割更加严重。如城乡之间、行业之间、本地劳动力与外地劳动力之间、内部劳动力与外部劳动力之间、不同性别的劳动者之间在劳动收入、晋升机会、劳动福利等方面都有很大差异,而且各种分割方式纵横交错,呈多元化、多层次态势,而其中最主要的特征存在于以下两点:
1、由于政府干预,我国劳动力市场分割主要表现为制度性分割。在计划经济历史背景下,制度化安排严重破坏了市场机制的自我调节作用,即使改革开放以后,由于路径依赖及各种已形成的利益纠结,一些传统制度仍在继续实施,虽然一些明显的歧视性制度正被逐步取消,但由于惯性作用,分割劳动力市场的效应将长期存在。
2、我国正式劳动力市场和从属劳动力市场之间的分化有日益加大的趋势。正式劳动力市场由大型企业、行政机关和公共部门的固定工作人员组成,良好的工作环境及优越的待遇成就了一个劳动力市场的特权阶层;从属劳动力市场则是社会弱势群体的集散地。两个市场间的鸿沟不是在缩小,反而显现出马太效应。
(二)我国不同类型的劳动力市场分割
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把劳动力市场划分为多种不同的类型。此处以结果为准绳,对我国劳动力市场做出划分(见图1),并将此作为以下内容论述的基础。
1、地区劳动力市场分割。地方政府部门为了保证当地居民的利益和就业率,人为地对外来劳务做出各种限制性规定,阻碍外来务工者进入本地劳动力市场。上海曾规定外来就业者必须具备初中文化程度,年满18周岁,持有身份证、学历证明、户籍所在地县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核发的就业登记卡、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并已加盖检查合格证、计划生育检验证、暂住证以及凭以上证明办理的外来人员就业证。透过这些限制,上海对本地劳工的保护可见一斑。可见,各地方政府设置了一系列的法规和政策将劳动者分割为不同类别,并规定某些类别只能在何处就业以及只能从事某些职业,这是我国就业领域的各种体制性分割的根源,这种制度从伦理层面看是不平等和带有歧视性的,从经济层面看,人为地设置劳动力流动的种种障碍,严重影响了经济资源的合理配置,降低了经济运行的效率。
2、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我国是以户籍制度为基本特征的典型城乡二元经济。劳动力市场被割裂开来,呈城乡二元化,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习惯以户口为身份鉴别,干涉限制城乡之间的劳动力流动。城乡分割是我国劳动力市场历时最长的一种分割形式,而户籍制度则是限制人口自由
我国劳动力市场分割(LMS)及其就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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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0-08-18 10:06:43发表“财经金融”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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