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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干预与公民权利的关系

栏目:财经金融发布:2010-08-18浏览:2944下载296次收藏
    摘要:当《超级女生》引发的选秀节目在中国火速走红之后,广电总局对选秀节目做出了一系列的限制规范,这些限制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公民基本权利,限制了新闻自由,国家干预超出了其应有之范围。新闻自由是宪法之规定的言论自由的引伸之义,也是保障公民自由选择权的重要途径,国家干预应在法律范围内尽可能地促进公民自由。
 
    关键词:新闻自由;公民权利;国家干预
 
    继2005年《超级女生》节目红遍中国之后,各种选秀节目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于大江南北,然2006-2007年各电视台的选秀节目却逐渐落幕,淡出人们的视野,这与选秀节目过多、部分节目质量不过关有关之外,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出台的一系列措施则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作用。2007年9月20日广电总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群众参与的选拔类广播电视活动和节目的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选秀类节目做出了全面而具体的限制,如播放选秀节目需经行政部门审核后提前3个月报批;每年各省举办选秀节目不得超过1项,每项不得超过两个月;不得在黄金时段播出(19:30-22:30);歌唱类比赛(外国歌曲专题比赛除外),每场演唱国内歌曲要占75%以上。同时对主持人也做出了具体的语言行为的规范:不得对选手、评委等使用“哥、姐、弟、妹”等私人称谓;主持人不得在节目中表达私人感情、好恶。这些限制使选秀类节目的收视率大幅下降,渐渐走出了人们茶余饭后的娱乐谈资。
 
    当然,广电总局的细致管理主要为了整顿部分低俗节目、限制盲目追求收视率的炒作,树立积极、健康、向上的媒体形象,保护公民免受某些瑕疵娱乐节目的不良影响。但该出于善意的做法却引来广大人民群众的不满和批评,其原因何在?这其中有几个关键问题需要我们深入探讨:广电总局作为国家公权利的代表,它的措施是否侵犯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媒体是否享有与公民同等的言论自由?如何解决国家权力干预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冲突?
 
    一、新闻自由是幸福的护花使者
 
    广电总局限制选秀节目之所以引起众人的不满,其中必有不妥之处,最基本的一点是侵犯了媒体的新闻自由。新闻自由是言论自由的重要形式,在言论自由方面,媒体与个人是平等的。每个人都有发表自己言论的自由,即使发表的意见与主流思想不合、甚至是错误的,我们也不应该压制它。正如约翰·密尔所指出的那样,“我们永远不能确信我们所力图窒闭的意见是一个谬误的意见;假如我们确信,要窒闭它也仍然是一个罪恶。”因为,“如果没有与真理相抗衡的观点与挑战,真理也可能坠入偏见,异端变得沉默”。综观言论自由斗争史,我们发现言论自由不仅是人人生而应有的基本权利,更是促进真理的发现与巩固的重要方式,是人类文明史中的重要标志。以美国为例,经典的焚烧国旗案(texas v. johnson, 491 u.s. 397,1989)在实践中维护了宪法第一修正案中对言论自由的保护,证明了对它的保护不限于口头或书面语言。其中,杰克逊法官以寥寥数语,表达了社会的基本准则:“如果在我们的宪法星空上有任何固定的恒星,那就是在政治、民族、宗教或其他意见领域中,任何官员——不论官职高低——都不得规定正统教条、或强迫公民通过言论或行动来交代其内在信仰。”人人都有权利用自己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观点,包括自己的信仰。人们尤其是政府总是担心过分的言论自由会损害公共利益,不利于社会稳定。而焚烧国旗案却证明了事实是恰恰相反的。“事实上,我们今天的判决将加强——而非削弱——国旗在我们社团中理当受到尊敬的地位。我们的决定再次肯定了国旗本身最能反映的自由原则;我们容忍类似詹森在本案的批评,乃是我们力量的标志和源泉。维护国旗之特殊地位的合适方法,并非去惩罚那些对国家事务有不同想法的人们,而是去说服他们看到自己的错误。我们惩罚亵渎,并不能使国旗变得神圣,因为如果这么做,我们就淡化了这个令人崇敬的象征所表达的自由。”政府常用公共利益来限制公民的言论自由,但公共利益是一个极其笼统宽泛且易被主观化的概念,政府单方用其来评判并限制言论自由显然是不合适的。但在美国政府状告纽约时报泄露国家机密案(sullivan vs. new york times co. 376 u.s. 254 ,1964)中,在重大的国家秘密前,纽约时报的言论自由却得到了最大的保障——纽约时报有权利报道政府越南战争决策过程的文章,判决对因国家机密而限制言论自由的条件出了严格的规定,只有对国家安全带来了立即的、明显的、不可挽回的危险时才能限制言论自由。这是国民在言论自由斗争中获取的重大成果。同样,新闻自由也是新闻媒体生存的应有之义,是新闻媒体健康发展的保障,更是对抗独裁、实现被统治者幸福最大化的方式,“新闻自由是幸福的护花使者,它有利于控制那些‘习惯性的以己为先’的统治者。新闻自由把统治者的秘密公布于众,让他们乐于尊重并服从被统治者。它通过向公众获取关于世界的详尽信息,增强了决策的周密性。同时,一个自由的媒体可以监视官僚政府,从而阻止立法与行政之间的裙带关系的发生。”在1931年尼尔诉明尼苏达案 (n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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