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民主:中国政治文明建设的出发点
推进党内民主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前提和关键。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四中全会上指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推进,努力与我国人民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
一、党内民主是中国政治文明建设的一条主线
发展党内民主是中国共产党一以贯之的选择,也是中国共产党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源泉所在,既不是权宜之计,更不是临时动议。
毛泽东早在1938年党的六届六中扩大会议上就强调:“扩大党内民主,应看作是巩固党和发展党的必要步骤,是使党在伟大斗争中生动活跃,胜任愉快,生长新的力量,突破战争难关的一个重要武器。”在建国后的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刘少奇同志专门讲到:“适当地扩大党内的民主,实际地而不只是形式地建立党的各级党委制、代表会议与代表大会制,并使他们加强工作,是加强我们党的各级组织机构的重要环节。”邓小平同志在党的八大《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中也指出:“把党的民主生活提高到更高的水平,党中央委员会在党章草案中,决定采取一项根本的改革,就是把党的全国的、省一级的和县一级的代表大会,都改作常任制,多少类似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那样。”只是“由于当时党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思想准备不足,八大提出的路线和许多正确的意见没有能够在实践中坚持下去”。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同志身体力行,在解决干部终身制等方面,为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和组织制度,推进党内民主发展迈出了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一步。历史的经验表明,我们党取得的一切伟大成就,都与发展党内民主有关,而一些重大失误也都和忽视党内民主建设有关。可以说,没有党内民主,就没有党的先进性,就没有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功。因此江泽民同志总结中国共产党80年代发展历史,指出:“发展党内民主,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和各级党组织和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是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重要保证。”在现阶段,发展党内民主,对于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保持党的先进性,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实现党和国家政治生活制度化、规范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发展党内民主的条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胜利实现了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的第一、第二步目标,人民生活水平从总体上达到了小康水平。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方面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发展阶段。中国共产党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在以改革的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方面也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在这样的情况下,发展党内民主,作为顺应世界发展潮流,立足中国发展新阶段的民主化进程的条件就具备了。
中国共产党有7600多万名党员。从民主运动的一些具体指标来看,在党内实行民主,即使放在世界范围来看,其深度和广度都可说是屈指可数。加之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又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其成员无论从政治素质、政治意识还是政治觉悟等各方面,都应该属于社会的优秀分子,相比之下,更加具备实行民主的素质。而且,先期在党内实行民主,也符合“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在党的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的原则,避免邓小平同志所担心的“政治体制改革,这个问题太困难,每项改革涉及的人和事都很广泛,很深刻,触及许多人的利益,会遇到很多的障碍,需要审慎从事。不能一下子大干,那就乱了。”现象的出现(《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79页)。
中央党校在一次对学员的调研中,有76.9%的被查学员认为“政治体制改革应该从上到下”。考虑到中国的政治形态和政治结构,与在农村实行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民自治制度相比,“党内民主”在某种意义上,确实可看作是一种从上到下的改革。作为执政党,党内的大事就是国家和人民的大事,党内重大问题的决策能够实现科学化、民主化,国家的各项大政方针的制定也才能够实现科学化、民主化。如果党内民主实施顺利,党内的民主思想、民主理论、民主制度、民主作风,对于整个国家和社会的民主思想、民主理论、民主制度和民主作风,都将有直接的、巨大的、良好的示范与导向。
三、党内民主建设的基本内容
发展党内民主必须以实现党的纲领和基本路线为目的,以引导、保护、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积极性为出发点,紧密结合党组织的职能和党员的权利、义务而展开。一定要最大限度地调动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一定要保障和落实党员的民主权利,扩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一定要规范党委同人大、政府、政协和人民团体的关系。
1.保障党员的民主权
党内民主:中国政治文明建设的出发点
本文2010-08-13 14:48:19发表“理论文章”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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