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部换届选举公推直选实施方案
xx乡“公推直选”村党支部书记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基层党内民主进程,加快组织制度创新步伐,加强村班子建设,根据突泉县“公推直选”村党支部书记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扩大基层民主,增强党内民主,不断拓宽选拔任用村党支部书记的范围和视野,提高党员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以实现村党支部书记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有机统一为目标,进一步强化村党支部在村级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中的核心领导地位,保证和促进全乡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协调、快速发展。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乡党委坚持党管干部的理念,认真研究工作方案,精心组织村党支部“公推直选”,加强对群众的宣传引导,严格推荐人选的资格审查,严格选举的程序,严肃查处选举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乡党委将利用新闻媒介向社会广泛发布村党支部书记任职条件,为符合条件的党员参与“公推直选”提供机会和平台。群众推荐时以户为单位“一户一票”,推荐票的统计要在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上进行,并当场公布统计结果,切实保障群众的自主推荐权。党内选举时党委不直接提名候选人,由党员大会从群众推荐的候选人中直接选举产生。正式选举前,每位候选人都必须进行竞选演讲,展示其治村方案、任期目标。党员大会选举结果,也要当场向党员大会公布,并报镇党委审批、备案。
3、坚持依法按章办事原则。
乡党委将严格遵守选举工作的保密规定,严格禁止党内干预和行政干预。下派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与候选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选举事务。竞选人有以宴请、赠送财物等方式进行贿选,对他人的投票行为进行暗示、指使、串联、威胁,在演讲及其它场合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及其他不正当活动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直至取消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4、坚持既走群众路线,又坚决维护党员权利,既反映群众意愿,又体现党员意志原则。
通过实施“公推直选”,由广大群众直接推荐村党支部书记候选人,进一步扩大村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群众基础,提高群众的信任度、认同感;由广大党员直接选举村党支部书记,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充分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体现党员的意志。从而将政治素质好、关注民生、愿意为群众办事、能带领群众致富、群众信赖的党员选举为村党支部书记。
三、资格条件
本次“公推直选”工作范围包括全乡15个村党支部书记职位。
“公推直选”村党支部书记的任职资格条件为:
1、党籍在xx乡的中共正式党员。
2、拥护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3、2006年1月1日以来无违法行为的。
4、熟悉农村工作,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较强,能够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5、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密切联系群众,团结群众,有较高威望,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办事公道。
6、身体健康,新提名人选年龄限制在50周岁以下(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现任村两委班子成员年龄可以放宽,但不得超过60周岁(1949年1月1日以前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公推直选”:
1、政治素质差,思想觉悟低,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拥护、不执行、甚至对抗的。
2、依照法律规定被剥夺政治权利或处在缓刑、假释、保外就医期间的;三年内受过拘留、劳动教养等行政或刑事处罚的,或正在执行刑罚处罚的,或有犯罪嫌疑,正被司法机关采取刑事拘留、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的,已经批捕、尚未接受审判或正在接受审判的。
3、组织、参与非正常上访,聚众闹事造成不良后果的;参与邪教组织非法活动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的。
5、现任党支部书记近3年内没有发展党员的。
6、体弱多病,不能正常从事村务工作的。
四、方法步骤
全乡村党支部书记“
村支部换届选举公推直选实施方案
本文2010-08-02 19:35:19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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