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规范自检自查报告
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规范自检自查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交通行政执法行为规范》、《交通行政执法忌语》和《交通行政执法禁令》,以及省厅《湖北省交通执法行为规范》,进一步推进交通依法行政和交通法制建设,根据应城市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检查工作通知的相关要求,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规范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执法主体:我局所属运管所、港航所(地方海事处),均为法律法规授权,而公路局为委托授权,执法主体合法并已向社会进行了公示。
(二) 执法人员:目前,交通运输系统现有行政执法人员152人,其中,公路运政执法人员62人;海事执法人员44人;公路路政执法人员46人。
(三) 执法任务: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行政执法的内部监督和行政复议以及公路路政工作(委托公路局);运管所负责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搬运装卸等;港航所(海事处)负责水路运输、航道行政、港口行政、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行政执法工作。
(四) 管理对象:道路运输全市共有客运企业3家,拥有客运车辆289辆,其中:班线客运车辆289 辆(农村客运206辆),出租客运车辆200辆;二级汽车客运站一个,侯车亭93个,招呼站 250 个;一类维修企业2家,二类7家;危险货物运输企业2家,车辆34辆。公路路政负责230余公里省县道路路政管理工作,超限站2个;水路运输拥有渡口22道,各类船舶105艘,航道38公里。
二、依法行政和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执行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
我局始终把依法行政和交通行政执法工作列为交通全盘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长抓不懈,长期推行“三制”工作,即部门执法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德忠同志任组长,局党组其他成员任副组长,执法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局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机构,办公室设在局法制监察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的完善,有力保障了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今年初,局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以及监督、检查和考核奖励办法,制定年度学习、宣传、培训计划,并以正式文件印
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规范自检自查报告
本文2010-07-31 20:29:55发表“自查报告”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1706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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