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综治办主任应切实提高三个能力
在深化平安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中,乡镇综治办主任将发挥不可忽视的作用。作为从事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基层一线人员,乡镇综治办主任所处的特殊地位决定了他既是上级指示的执行者,又是当地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协调及决策者,具有“指导员”和“作战员”的双重角色。乡镇综治办主任在平安建设工作中应提高三个能力。
一、找准位置,提高指导协调能力
从综治办的职责、任务看,它既是党委、政府联系政法、综治各部门工作的重要纽带,又是加强党对政法、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领导的一块重要阵地。所以,乡镇综治办主任在提高指导协调能力上,需要在四个方面下工夫:一是精力要投入。目前,乡镇综治办人少事多,因此乡镇综治办要提前制订工作计划,乡镇综治办主任要全面关心全镇各项工作,及时了解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确保综治平安建设工作与中心工作有机结合。二是工作要有为,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三是协调要到位。协调时既要注重协调过程的合情合理合法,又不可忽视以后工作的延伸问题,做好跟踪监督、检查落实工作。四是指导要务实。乡镇综治办主任要加强学习,特别是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和积累,只有自身加强了,指导工作才能符合实际,取得实效。
二、善于探索,提高开拓创新能力
着眼于大局观念,在维护稳定上求新的举措。乡
乡镇综治办主任应切实提高三个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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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0-07-24 11:06:16发表“理论文章”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1702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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