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淡农村合作银行规章制度的拟订与实施
从农村合作银行的内审部门角度来看,本人认为银行经营管理风险的主要源头在于规章制度的拟订与实施。我行成立一年多来,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千头万绪,但仍拟订和出台了一系列的制度和办法,各支行也相对地制订出台了一系列的制度和办法。本人认为,现在作为一级法人的萧山农村合作银行,规章制度出台的职能在总行,各支行无须劳民伤财重新制订一整套的制度办法,只须根据总行出台的制度和办法,制订出相应的员工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就行了。但是,要把总行出台的制度和办法传达到每位员工,进行认真的学习、贯彻、落实,以保证执行制度的有效性。以下谈点总行规章制度的拟订和各支行对规章制度进行学习、贯彻、落实的粗浅看法。
一、总行制度出台的健全性
1.总行出台的制度办法要具有可操作性。总行各项规章制度的拟订和出台,要在上级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本行的实际,制订具有可操作性的制度和管理办法,这样既符合政策原则,又有利于基层行操作。总行各职能部门在各项业务操作实施细则和各项管理办法的出台以前,必须根据本行在操作和管理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去拟订制度,做到出台的制度和管理办法在操作中严格按照内控制度的要求,使各岗操作员做到相互制约。然而作为一级法人的合作银行出台操作实施细则、管理办法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细则(办法)要细、制度要全、操作性要强、执行要严。各支行依据总行的操作细则、管理办法和各项规章制度,拟订各岗位职责,以保障各项工作合法合规有序地进行。
2.总行出台的制度办法要具有系统性。制定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要在“细”字上做文章,要有系统性,不要人事制度在财务上,处罚办法在信贷上等。一般制度的系统性大致罗列可分为以下系统。一是人力资源系统。如合作银行干部管理办法、员工管理办法、短期合同工管理办法、代办员管理办法、退休及退养人员管理办法、劳动合同制实施细则、员工行为规范实施细则、保险及医疗保障实施细则、员工退养实施细则等。二是信贷管理系统。如信贷调查岗操作细则、信贷审查岗操作细则、信贷决策岗操作细则、信贷检查岗操作细则、信贷基础档案管理操作细则、贷款抵质押物保管操作细则、呆账核销操作细则、承兑及贴现业务操作细则、代收代付中间业务操作规程、信贷管理预警细则、支付风险应急预案等。三是会计结算财务系统。如财务费用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会计业务操作细则、事后监督操作细则、网点辅导员辅导细则、出纳业务操作细则、储蓄业务操作细则等。四是计算机管理系统。如计算机管理操作细则、计算机应用操作细则、计算机管理应急预案等。五是安保监察系统及员工行为处罚办法和监察听证制度等。
3.总行出台的制度办法要具有全面性。总行在出台系统性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后,对具体操作中可能出现的这样、那样问题,要制定和出台相应违反制度的处罚条例。制度制定要覆盖银行经营管理各层次,努力使每个岗位、每项业务、每位员工都在制度控制之下,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简洁明了、便于操作的制度体系。
4.总行出台的制度办法要具有确定性。现在上级下发的制度比较多,有银监局的、有人行的、有省联社的、有地方性的政策法规,有些标准不一,口径不一。但我们要按照自身的实际,统一标准、统一口径,不能让基层支行操作起来模棱两可,含混不清,没有规范的标准尺度。比如现金
一、总行制度出台的健全性
1.总行出台的制度办法要具有可操作性。总行各项规章制度的拟订和出台,要在上级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本行的实际,制订具有可操作性的制度和管理办法,这样既符合政策原则,又有利于基层行操作。总行各职能部门在各项业务操作实施细则和各项管理办法的出台以前,必须根据本行在操作和管理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去拟订制度,做到出台的制度和管理办法在操作中严格按照内控制度的要求,使各岗操作员做到相互制约。然而作为一级法人的合作银行出台操作实施细则、管理办法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细则(办法)要细、制度要全、操作性要强、执行要严。各支行依据总行的操作细则、管理办法和各项规章制度,拟订各岗位职责,以保障各项工作合法合规有序地进行。
2.总行出台的制度办法要具有系统性。制定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要在“细”字上做文章,要有系统性,不要人事制度在财务上,处罚办法在信贷上等。一般制度的系统性大致罗列可分为以下系统。一是人力资源系统。如合作银行干部管理办法、员工管理办法、短期合同工管理办法、代办员管理办法、退休及退养人员管理办法、劳动合同制实施细则、员工行为规范实施细则、保险及医疗保障实施细则、员工退养实施细则等。二是信贷管理系统。如信贷调查岗操作细则、信贷审查岗操作细则、信贷决策岗操作细则、信贷检查岗操作细则、信贷基础档案管理操作细则、贷款抵质押物保管操作细则、呆账核销操作细则、承兑及贴现业务操作细则、代收代付中间业务操作规程、信贷管理预警细则、支付风险应急预案等。三是会计结算财务系统。如财务费用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会计业务操作细则、事后监督操作细则、网点辅导员辅导细则、出纳业务操作细则、储蓄业务操作细则等。四是计算机管理系统。如计算机管理操作细则、计算机应用操作细则、计算机管理应急预案等。五是安保监察系统及员工行为处罚办法和监察听证制度等。
3.总行出台的制度办法要具有全面性。总行在出台系统性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后,对具体操作中可能出现的这样、那样问题,要制定和出台相应违反制度的处罚条例。制度制定要覆盖银行经营管理各层次,努力使每个岗位、每项业务、每位员工都在制度控制之下,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简洁明了、便于操作的制度体系。
4.总行出台的制度办法要具有确定性。现在上级下发的制度比较多,有银监局的、有人行的、有省联社的、有地方性的政策法规,有些标准不一,口径不一。但我们要按照自身的实际,统一标准、统一口径,不能让基层支行操作起来模棱两可,含混不清,没有规范的标准尺度。比如现金
浅淡农村合作银行规章制度的拟订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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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0-05-28 13:57:03发表“理论文章”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1664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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