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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农村合作银行信用风险的防范

栏目:理论文章发布:2010-05-28浏览:2783下载169次收藏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下同)在农村经济建设中日益显示巨大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由于农合行特定的服务对象,导致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着巨大的信用风险。如何才能有效的防范和化解信用风险,值得每一个农村合作金融工作者认真思考。
  一、农村合作银行信用风险的表现
   农村合作银行的信用风险,是指因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还款责任而造成的风险。这种不能履行还款责任的原因,往往是由于借款人经济上面临巨大的危机,或是借款人本身意愿不愿还款。因此,信用风险产生的根本原因主要有两种:  一是借款人的履约能力出现了问题,即由于经营或其他原因,导致经济上出现了危机而没有能力偿还贷款。二是借款人的履约意愿出现了问题,这主要是借款人的品格决定的。借款人品格是指借款人不仅要有偿还债务的意愿,而且具备在负债期间能够主动承担各种义务的责任感。农合行由于其特定的以农为主的贷款对象,所以这两种情况经常存在,从而导致面临的信用风险比其他金融机构要多得多。
   二、农村合作银行信用风险产生的原因
   农村合作银行的主要资产业务是贷款,经营贷款也就是经营信用,信用风险是农合行面临的主要风险。农合行信用风险的产生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贷款的特定对象导致贷款的风险较大。由于农合行的主要目标是为 “三农”服务,所以其贷款的对象主要是农民或者是农业项目。农业作为弱质产业,其生产周期长、自然风险大、产品附加值低,而且我国农业基本还处于靠天吃饭的阶段,所以一旦农业发生较大变化,农合行就有可能面临极大的贷款风险。另一方面,由于农村人口素质比较低,农村信贷中不乏存在一些“钉子户”或是“老赖”户,从而使农合行的贷款正常回收存在很大的困难。但由于政策性的要求,农合行又必须发放这类贷款,所以在欠发达的乡镇,通常会导致一个恶性循环,即借款人借入资金往往用于消费性用途或维持简单再生产,对推动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增长意义有限,同时又大大增加了贷款收回的难度,增大了贷款风险。
  2.信贷管理制度不健全。由于农合行主要分布在农村地区各县(镇),农村的现实环境,使得信贷管理制度相对比较落后。一方面很多农合行既没有贷前缜密的审查制度,也没有有效的贷后管理机制,或者即使有一些相应的信贷管理制度,但由于农村人口的素质较低,分布比较分散,难以配合农合行做好相关的调查工作,往往使得各项管理制度难以落实到实处。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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