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10—2012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划
未来三年,我队建设事业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为切实加强我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现结合实际,制定我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三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把提高全队民警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创造一个稳定、团结、奋进的良好工作环境,强素质,严管理,抓行风,为公安交管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二、工作目标
1、每年对全体民警轮训一遍。健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每周一次政治、业务知识学习。
2、发现、培养、树立、宣传和推广先进典型,每年在全队范围内评选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3、深入开展“五进”活动,大力宣传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全县机动车驾驶人学习教育培训达100%。
4、开展健身活动,配备必要的硬件设施,建立民警文化活动场所。
5、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扎实推进创建安全小区活动,倡导见义勇为,扶正法邪,杜绝治安隐患。
6、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三无”达标。
7、保持周边环境整洁优美,绿化环保进入先进行列。
8、加强公安交警行风建设,切实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9、2010年创建为“省级文明单位”,2012年创建为“省级文明标兵”。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精神文明建设领导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分,因此广泛宣传和动员党员民警积极参与全队精神文明建设是一项持久的工作。要加大精神文明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认真落实计划方案,将精神文明建设与优化政务环境结合起来,提高建设监管的整体形象。要把精神文明建设放到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程。大队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要在大队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大队领导要亲自抓,负全责,做到两个文明建设统一研究、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考核。大队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落实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民警工作绩效考核和职务晋升的重要内容。
各科所队要依据本规划,实行部门包干,责任到人,要充分发挥全员的能动性,真抓实干,力争使我队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得新的更大的进展。
(二)完善各级党组织自身建设
按照全县党建工作总要求,努力加强班子建设,着重强化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进一步提高党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全体党员民警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和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讲理想、讲党性、讲奉献,带头遵纪守法,真正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起先锋模范作用。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廉政建设制度,把职业道德建设与反腐败和
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10—2012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划
本文2010-05-28 13:41:39发表“工作计划”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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