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企业伦理公平机制
(中国石油 呼和浩特石化公司,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70)
摘 要:文章介绍了企业伦理公平机制的概念,指出了建 立中国企业伦理公平机制观念匮乏这一现实,论述了企业伦理公平机制与诚信机制的关系, 提出了要从制度、观念、机构3个方面建设企业伦理公平机制。
关键词:企业伦理公平机制;诚信机制
中图分类号:c93-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6921(2009)09—0029—03
近年来,层出不 穷、五花八门的食品质量问题,致使很多明星企业遭受信任危机,有的甚至被 依法惩处、遭市场淘汰,究其原因,可以从管理、技术、营销等不同层面找到原因,但没有 科学地建立企业的伦理公平机制,是遭受滑铁卢的更重要原因。
伦理制度,是20世纪90年代,为促进道德建设,适应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 观要求而提出的一个新概念。一般认为,它既区别于法律法规,又区别于道德规范,是一种 基于法律制度,强调道德规范和价值标准的合理性的制度。它通常以道德评价的制度形式表 现出来,介于法律与道德规范之间又填补了两者“中间地带”的空白,具有独立的制度形式 及褒扬与惩罚两个方面的职能。如关于“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的倡导和推行,就需要 一种介于法律和道德规范之间的伦理制度加以保障:做到了给予表彰,违背了给予惩罚。伦 理制度的职能,就是要在法理上立“公平”之法,在实践上司“公平”之法,就是要用区别 于法律和道德规范的制度形式在实践上把道德义务与道德权利统一起来,使之成为一种体现 公平观念及其价值标准的机制。
很多明星企业的带头人、企业家,就个人品质和道德而言算得上无可挑剔,甚至律己之严达 到苛刻的地步,他们的生活都十分简朴,不讲究吃穿排场,不做一般暴发户的摆阔嘴脸,为 人真诚坦率,做事认真投入。可是,当我们考察其市场行为的时候,我们又看到另一番景象 。他们对民众智商极度地蔑视,在营销和推广上无不夸大其辞,随心所欲,对市场游戏规则 十分地漠然,对待竞争对手冷酷无情,兵行诡异。概言之,他们是一群对自己、对部下、对 企业负责的企业家,而对社会和整个经济秩序的健康则缺少更强烈的责任感,这种反差造成 了他们的个人道德与职业道德的分裂症状。公德与私德相比,有如此大的差距令人瞠目,缘 起何故?作者认为是一种共同的“失败基因”:“普遍缺乏道德感和人文关怀意识”。
有人说“普遍缺乏道德感和人文关怀意识”,不就是没有建立“诚信机制”吗?这个结论不 能说不正确,但若是进一步追问就会浮出这样一些深层的问题:在道德传统源远流长的中国 ,企业为什么会普遍存在“诚信机制”缺失的问题呢?诚信作为一种道德观念和价值标准能 够形成机制吗?它作为一种道德传统是否需要变革自身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发挥 应有的作用?
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相应的伦理精神和伦理调节,这是自古以来不争的公理,也是国际社会公 认和通行的惯例,对此企业家们也是心知肚明的,他们挂在嘴上的“小胜凭智,大胜靠德,认 真做事,诚信做人”之语,就是试图以重视道德自律来影响企业的行为方式就是明证。遗憾 的是,这些企业家们没有看到,现代企业伦理精神的本质内涵已经不是自身的严于律己等, 而是企业普遍存在和实行的公平观念;伦理调节已经不是依靠真诚待人,而是依靠企业创建 的公平机制。明星企业的领跑人多是具有良好的道德人格跃上现代企业竞争平台,但是他们 的跌跤、失败,给我们一个极为重要的警示:中国的企业要在国内外激烈的竞争中赢得生存 和发展,就必须高度重视培育和倡导公平观念,建立企业伦理公平机制。
1 建立中国企业伦理公平机制的观念匮乏
公平作为多学科的历史范畴,是权利与义务建构的某种合理性平衡关系,对作为伦理范畴的 公平自然也应如此。在中国,公平作为伦理范畴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伴随改革开放和发展 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出现的,其标志就是“道德权利”这一新概念的提出,但一直没有相应 地建立起企业伦理的公平机制。
经过30年改革开放大潮的洗礼,中国人已经渐渐地在自己的认知结构中形成了这样的共识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也是道德经济。可是,对于究竟应当如何理解和把握“法制经济” 与“道德经济”,人们就见仁见智了。“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这一命题,很多人的理 解只是停留在刑法法理的表层——你不依法生产与经营就治你的罪,并不问这一命题深层的 道义蕴涵。法律历来是维护社会基本道义的,法律对社会和人的终极关怀并非只体现在个体 ,而是对社会基本道义的价值实现。所谓“法制经济”就是用法律手段维护公平的经济,就是依法实行公平竞争即公平占有物力、人力和市场力的经济, 促使市场经济成为“道德经济”。
对于市场经济也是“道德经济”这一命题,目前国人多限于“诚信经济”的层面,而所关注 的“诚信”也多为生产经营者是否履行了自己的道德义务和责任,是否做到表里如一、言行 一致,生产经营的产品及其活动是否做到货真价实、童叟无欺,而极少涉及生产经营者在与 消费者、政府管理部门之间应享有的道义上的权利。如此理解“市场经济也是‘道德经济’ ”的命题,实际上就抽去了市场经济主体——“经济人”的道德权利,所谓“道德经济”就 成了只对“经济人”提出义务和责任要求的经济,从而使得“法制经济”与“道德经济”在 市场经济运作体制内发生分离,违背了法制与道
浅议企业伦理公平机制
本文2010-04-30 00:32:59发表“财经金融”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164435.html
- 2025 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模考卷一.pdf
- 座谈会发言:体系抓好思政课教育做好贯彻落实下篇文章(02-19).docx
- 组织部机关支部书记2024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02-19).docx
- 在县委理论中心组暨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学习研讨会上的发言(02-19).docx
- 在2025年市人代会分组讨论会上的发言(02-19).docx
- 医院党委选人用人工作自查报告(02-19).docx
- 宣传部2024年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发言(02-19).docx
- 行政服务中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验材料(02-19).docx
- 校长在中学2025春季开学典礼上的讲话:撷一抹祈望春风掬一程锦绣花开(02-19).docx
- 乡镇领导班子2024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发言材料(五个带头+典型案例)(02-19).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