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打击偷砍盗伐破坏森林资源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乡关于严厉打击偷砍盗伐破坏森林资源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各村委会、站所:
为巩固林改成果,确保“生态立乡、农业畜牧业强乡、矿电富民”战略的稳步推进,切实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森林、林木、林地所有者利益,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下,决定从2010年3月12日至11月30日,在全乡范围内展开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多年以来,林业为我乡经济繁荣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全乡通过林业体制改革、集中整顿、专项打击、靠前管理、强化队伍建设等举措,森林资源管理秩序总体上逐渐规范化和法制化。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林改之后,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需求等方面一时难以相适应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为进一步巩固林改成果,规范森林资源管理秩序,保障林农的合法权益,全乡上下必须高度统一思想,正视现状,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一次严厉打击偷砍盗伐破坏森林资源专项整治行动。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成立**乡严厉打击偷砍盗伐破坏森林资源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杨 杰
副组长:马新才、沙云峰、曹华
成 员:杨岸国、邰绪梅、杨国武、肖国立、毛以都、卢正海、刘平、杨学林、余务合、余尔哈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党政综合办,由曹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毛以都、卢正海任办公室副主任,付志强负责协助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
三、专项整治重点
1、林区源头盗伐、滥伐林木行为;
2、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行为;
3、非法运输木材行为,特别是非法偷运、盗伐、滥伐林木行为;
4、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行为;
5、非法占用林地行为;
6、非法收购加工木材行为;
7、乱砍滥伐天然阔叶林、珍贵树木、古树名木等行为;
8、工作人员因失职,渎职、徇私舞弊、贪赃枉法而造成林业资源严重破坏的行为。
四、行动步骤和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3月12日至3月30日):
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广泛宣传发动,营造严打氛围;
乡镇打击偷砍盗伐破坏森林资源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本文2010-04-28 17:52:57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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