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实施方案
**县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实施方案
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怒政办发〔2010〕25号)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决定》(贡政发〔2010〕28号)文件的规定,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贯彻落实构建惩防体系目标要求,坚持从源头预防腐败,建设效能政府,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范、清正廉洁,规范行政行为,自觉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促进全县各级行政机关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
二、总体要求
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在行使公共权力、履行公共管理职能时,要针对行政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制定防范措施,完善监督机制,确保正确行使行政权力。
1、依法行政:防止行政行为失控,促使行政权力依法合理行使,规范有序运行。
2、突出重点:以人、财、物的审批、管理和使用等行政行为为重点,建立健全有效的行政行为监督机制。
3、实事求是:紧密结合实际,针对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认真查找问题,完善监督机制。
4、公开透明:进一步完善网上审批、信息公开等功能,拓展网络监督等方式,强化监督,切实增强行政行为运行的透明度。
全县各级行政机关主要领导对行政行为监督负总责,分管领导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实施范围
根据《决定》和《实施办法》的规定,行政行为监督制度适用于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对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实施以人、财、物管理使用等为关键岗位和以行政审批权力运行、重要公共资源交易为重点环节监督管理。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段的要求
实施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具有内容的丰富性、实施的广泛性、推进的实效性和任务的艰巨性等特点。及时做好总结提高工作,各级行政机关要认真总结实施行政行为监督的好经验好做法,严格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完善工作方式方法,健全体制机制,切实提高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行政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督促监察力度,确保工作实效。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4月前)
1、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县级名有关部门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负责行政行为监督的组织实施工作。
2、制定工作方案。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部门的工作方案。
3、召开动员大会。召开会议,对全县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二)排查问题阶段(2010年7月以前)
开展自查自纠。各级行政机关要结合实际,紧紧围绕《决定》和《实施办法》确定的工作重点和主要目标,严格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自查中要做到“四看”:一是广大公务人员是否普遍受到了教育,依法行使行政权力的意识是否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是否提高;二是是否找准了工作中的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是否采取了“一岗双责”等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工作;三是各类重要公共资源管理、交易等制度是否完善,重要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和政务服务中心是否及时建立健全;四是电子政务监察系统建设是否有效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是否实现有效监督。
(三)整改规范阶段。(2010年9月前)
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应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
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怒政办发〔2010〕25号)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决定》(贡政发〔2010〕28号)文件的规定,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贯彻落实构建惩防体系目标要求,坚持从源头预防腐败,建设效能政府,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范、清正廉洁,规范行政行为,自觉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促进全县各级行政机关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
二、总体要求
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在行使公共权力、履行公共管理职能时,要针对行政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制定防范措施,完善监督机制,确保正确行使行政权力。
1、依法行政:防止行政行为失控,促使行政权力依法合理行使,规范有序运行。
2、突出重点:以人、财、物的审批、管理和使用等行政行为为重点,建立健全有效的行政行为监督机制。
3、实事求是:紧密结合实际,针对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认真查找问题,完善监督机制。
4、公开透明:进一步完善网上审批、信息公开等功能,拓展网络监督等方式,强化监督,切实增强行政行为运行的透明度。
全县各级行政机关主要领导对行政行为监督负总责,分管领导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实施范围
根据《决定》和《实施办法》的规定,行政行为监督制度适用于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对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实施以人、财、物管理使用等为关键岗位和以行政审批权力运行、重要公共资源交易为重点环节监督管理。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段的要求
实施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具有内容的丰富性、实施的广泛性、推进的实效性和任务的艰巨性等特点。及时做好总结提高工作,各级行政机关要认真总结实施行政行为监督的好经验好做法,严格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完善工作方式方法,健全体制机制,切实提高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行政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督促监察力度,确保工作实效。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4月前)
1、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县级名有关部门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负责行政行为监督的组织实施工作。
2、制定工作方案。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部门的工作方案。
3、召开动员大会。召开会议,对全县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二)排查问题阶段(2010年7月以前)
开展自查自纠。各级行政机关要结合实际,紧紧围绕《决定》和《实施办法》确定的工作重点和主要目标,严格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自查中要做到“四看”:一是广大公务人员是否普遍受到了教育,依法行使行政权力的意识是否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是否提高;二是是否找准了工作中的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是否采取了“一岗双责”等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工作;三是各类重要公共资源管理、交易等制度是否完善,重要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和政务服务中心是否及时建立健全;四是电子政务监察系统建设是否有效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是否实现有效监督。
(三)整改规范阶段。(2010年9月前)
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应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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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0-04-28 17:25:59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1620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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