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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局2010年种子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栏目:策划方案发布:2010-03-31浏览:2197下载148次收藏

**县农业局2010年种子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省、市种子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种子管理,强化市场监管,维护有序、健康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种子事业发展,根据市农业局《2010年种子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县2010年种子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我县种子事业发展为核心,以严格执法为重点,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为切入点,以集中整治和引导为手段,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通过加大种子执法力度,进一步净化市场,建立种子市场长效监管机制,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和企业发展环境,确保良种有效供应和种业健康发展。

二、活动目标

紧紧围绕“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加快现代农业发展”这一主线,通过清理种子生产经营企业,淘汰不合格种子企业,不断提升种子企业的总体实力;通过开发种子市场专项检查,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和品种侵权的违法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种子市场秩序;通过公开种业相关信息,提高农业部门执法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通过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加大种子市场监管力度,确保品种种植安全、供种数量安全和种子质量安全。

三、工作任务

(一)清理不合格种子生产、经营企业

1、清理范围: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所有种子企业。

2、检查内容:按照《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农业部《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以及省农业厅制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的有关文件要求,对所有种子生产、经营企业逐一检查。

注册资本:要求企业提供银行或会计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该企业2009年底资产证明;

设施设备:要求企业出具生产、加工、仓储、检验等设施设备有效、合法的产权证明;

技术人员:要求企业出具种子质量检验员和种子生产技术人员的有效证明;

企业行为:检查企业是否有制售假劣种子和侵权等违法行为,是否有租借许可证从事种子生产、经营的行为。

3、工作要求:由县种子管理站负责,采取书面材料审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已核发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逐一检查清理。要积极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对群众举报的不合格种子企业要进行重点检查。对不符合相应种子生产、经营条件的企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要依法处理;对于许可证有效期已过,或有违法行为的企业,要依法注销或吊销其许可证。检查清理结果于2010年5月1日前上报县农业局及市种子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种子管理站)。

4、时间安排:

3月1日—3月31日,认真学习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研究制定种子执法年活动方案,同时通知种子生产、经营企业按照资质条件规定要求进行自查自纠,确保自查、整改到位。

4月1日—6月30日,对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检查。

7月1日—8月31日,充分做好准备,迎接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检查。

9月1日—10月31日,公布清理结果,对不合格的种子企业,依法注销或吊销其许可证,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二)开展种子市场大检查

1、检查范围:全县所有种子经营单位。春季重点检查玉米、水稻、蔬菜种子,秋季重点检查小麦种子。县种子管理站要对辖区种子经营者进行全面不定期检查,玉米、蔬菜种子样品于3月25日前送市种子管理站,小麦种子样品于9月15日前送市种子管理站,玉米、蔬菜、小麦扦样样品数分别为2个、1个、2个。

2、检查内容:

种子质量:主要检测净度、水分和发芽率三项质量指标,春季种子市场检查所扦取的杂交玉米种子样品还须进行品种纯度田间同季鉴定(与大田生产同步种植)。

品种真实性:对春季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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