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十一篇)
为了进一步优化机关事务管理质量、强化机关服务、提高各项工作效率,让各项工作有制度可依,按规定落实办事、按制度管人,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现将修订完善的十一个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按制度执行。
第一篇 乡工作学习及请示汇报制度
为全面落实“三制两考”建设,加快推进政府各项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努力构建“为民、务实、创新、高效、廉洁”的服务型政府,提高干部职工的作风建设水平,制定了《乡工作学习及请示汇报制度》。
一、工作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积极主动地完成岗位目标任务,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做出成绩,争创一流。
2、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办理各类业务,公开政策法规、办事程序和办理结果,欢迎社会监督,搞好承诺服务,力争群众满意。
3、遵守纪律,按时上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擅自离开岗位,不开展任何带有赌博性质的活动。每天上班,由本人到办公室签到,每日早晚各一次。星期一为上午9点,其他日签到时间为上午8:30,冬季延迟半小时,晚上签到时间为下午6:30--8:00。
4、忠于职守、礼貌待人、文明办公、热情服务。
5、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办事效率,保证政令畅通,高效优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6、全体在岗工作人员,做到出满勤,并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岗位任务,党委政府按岗位要求对每个在岗工作人员的出勤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出满勤、工作岗位任务完成好的,因工作利用休息时间加班的,给予适当的加班补助,法定长假(如五一、十一等)加班每人每天补助40元生活费,其加班补助凭考核出勤登记,按月发放。
7、注重职业道德,坚持按政策原则办事,不循私情,严禁以权谋私,自觉维护党委政府形象。
8、坚持集体领导,对重大工作问题,须经党政领导研究,再予以办理。确保党委政府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和准确性。
二、学习制度
1、乡党政联席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主要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制订实施方案,讨论决策本乡党务、政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以及班子成员交心通气。
2、乡机关党支部会议由支部书记确定召开,乡机关党员大会全年召开4次,组织全体党员过好组织生活,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本乡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全年组织党员政治学习6--12次,学习贯彻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
3、会议保密规定。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的问题,按组织原则形成决定后必须坚决执行,个别同志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任何人不得在会议以外的其他场合说三道四,泄露会议机密,拨弄是非,影响团结。
4、坚持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制度。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重点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有关时事政治和业务知识。
5、学习方式分集中学习和自学,集中学习内容和时间,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由书记、乡长统一安排,自学要有学习笔记。
6、脱产干部每个月述职一次,汇报本月工作学习情况,无特殊情况,党委组织每月评议一次,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内民主生活会和行政生活会。
7、召开会议或组织学习,都由办公室负责通知与会人员及时参加,与会人员签好到,会议作好记录。
8、开会期间,与会人员必须关闭通讯工具,原则上不得接待来人来访,不得随意走动,讲小话。
三、请示汇报制度
1、全乡干部职工每周例会上结合考勤进行一次工作简要汇报。
2、以书面形式将个人上周工作开展情况和下周工作打算填写在《考核记事本》上,并报乡党委政府“三制两考”办公室。
3、党政领导干部在每周一的例会上以口头的方式把上周工作开展情况和下周工作打算再汇报一次,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监督自己开展的工作。
4、村干部每个月进行一次工作汇报。
5、每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将个人上月工作开展情况和下月工作打算报乡党委政府“三制两考”办公室。
6、汇报工作内容简明扼要,只讲个人工作事项,不发挥、不谈无关内容。
7、党政领导出市外必须跟主要领导请示汇报,村干部外出要跟包村领导汇报并经书记乡长同意,站所办负责人、干部职工外出要跟分管领导汇报,并向书记乡长请好假。
8、凡安排的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要及时汇报。
9、对主要领导安排交办的事项、进展完成情况及时进行汇报。
第二篇 乡请销假及考勤考核制度
为严格工作纪律,提高办事效率,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和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请销假制度
(一)各种假期规定
1、病假。一是工作人员病假必须写出书面申请;病假超过3天以上(含三天)者,出院时必须出具医院开据的病假证明。二是病假期间福利待遇依照执行。
2、事假。一是事假是工作人员因家庭事务必须办理,经领导批准给予的假期。请事假者,一般需事先请假,因急事未能事先请假的,应主动打电话直接向书记乡长请假,事后补办手续。二是请事假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应按“先用假期,后用事假”的原则执行。三是每月事假在2天以内的,原工资照发,超过2天的从第3天起扣10元/天。
3、婚假。婚假是指工作人员本人结婚而给予的假期。婚假一般为三天。对符合晚婚条件(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晚婚者,按照规定给予15天奖励假期(含婚假3天),假期内视为出勤,工资照发。
4、产假。一是根据劳动部、人事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女职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条款规定,女职工晚育增加产假30天,在产期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给予女方增加产假15天;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女职工生育时难产增加产假15天(要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二是在产假期间给予配偶护理假7天。三是产假、护理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照发。
5、丧假。丧假是工作人员本人的配偶、直系亲属(系指祖父母、父母、子女、包括公婆、岳父母)死亡时为料理丧事给予的假期。丧假一般不得超过5天;如需去省、州外料理丧事的,假期可酌情增加,但除路程所需时间外一般不得超过7天。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6、其它公假。一是凡组织上推荐读书的,假期按有关规定办理。二是凡因工作需要且经乡党委政府批准,干部职工参加各类党校、函授、自学,由书记乡长,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面授时间按面授通知书批准(干部职工请假时必须附面授通知书)。
三是其它公假期间工资照发。
(二)请假程序和手续
1、工作人员需用假期,必须按程序请假、销假并办理手续。
2、工作人员请假应事先写请假条,因情况紧急未能事先请假的,需打电话口头请假,事后补办手续。请假需填写请假条,说明请假理由、请假日期与天数,经领导审批权限签批,请假即认可有效。
(三)请假审批权限
1、凡持有符合前述条件的假条、证明,均报乡党政综合办公室备案。
2、各类假期,一律按下列规定办理。
3、干部职工请假由书记乡长审批同意后,报党政综合办公室备案。
4、书记和乡长请假由县委、政府审批,并报党政综合办公室备案;
二、考勤考核管理
(一)考勤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各项任务,模范遵守单位的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不在工作时间干私事。
2、考勤内容包括按时到岗,坚守岗位和加班等情况。具体包括迟到,早退、事假、病假、旷工和加班等。
3、建立干部考勤登记制度,工作人员上班时,先到办公室签到,每周由书记、乡长审核。一周一公示,一月一汇总。
(1)上班实行签到制,上班后30分钟内为签到时间,超过30分钟按迟到记录,提前10—20分钟下班按早退计算,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记。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签到者,本人写明原因,书记、乡长签署意见后,不作为迟到计算。迟到按每人次5元计算扣款,早退按每人次10元计算扣款,旷工按每人次40元计算扣款,按周公布,月底由办公室汇总,并加盖党委公章交财政所落实扣款。
(2)请假必须按规定程序审批。乡机关休双休日外,其他原则上不得请假,因家中有特殊情况(红、白喜事等),每个月可请事假1天,超过按每天每人10元扣款。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填写请假条者应电话向书记、乡长请假,并向办公室报告。请假期限将到,若要续请,必须提前1天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续假以一次为限。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岗者,按旷工论处。
4、每个工作人员要逐日填写好《考核登记本》,把每天完成的工作登记起来,以备检查。
5、建立干部职工上岗出勤情况登记表,让来乡政府办事的同志知道我乡每个干部的工作去向。
6、严格遵守作息制度,做到按时上班。特殊情况需推迟半个小时才能到岗的,必须用电话或委托他人向主要领导或办公室说明,否则,视为迟到;外出办事要告知主要领导,否则,视为旷工,由办公室负责登记。
7、严禁在境内参与搓麻将、打牌赌博等活动,第一次发现扣工资50元,第二次实行“三停”(停职、停岗、停薪),第三次报县委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处理。
8、工作人员按规定出满勤争取超出勤,出勤由主要领导审核后,由办公室按月公布,年终汇总结果,作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评比依据之一。
9、星期一至星期五必须坚持在乡食宿,每月必须出勤20天;在乡住宿必须满15晚,长期带家居住在乡者必须满18晚,多一晚奖励10元,奖励上线为22晚;干部在乡政府住宿时间每缺一晚扣10元。如有特殊情况或有中心工作,按出勤率奖。需要开会办事的凭办公室通知并获得书记、乡长批准后方可参加,但是必须在下午4:00后离开。脱产干部每月至少下村组20天,党政领导15天,星期一至星期四必须坚持在乡住宿,开会可2个晚上不在乡政府住宿,连续开会按会议时间加1晚。
10、双休日无重大事情可在家休息,但必须保证通讯畅通,做到有事召之即来。全体工作人员分8个组轮流值班,办公室负责提前通知。办公室已通知到的,而没有到岗值班的,按旷工论处,每人次扣款40元。若是办公室没有通知到的,扣款由办公室下通知的人员负责。旷工1天,每天扣罚40元,在月底工资中扣除,当年累计旷工12天以上,根据情节轻重另作处理。
11、所有干部考勤由办公室负责督查,书记、乡长抽查。如书记、乡长抽查到情况,而办公室没有督查到,扣办公室相关责任人和被督查者相应工资。考勤员在记录中弄虚作假,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二)考评考核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要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和任务,并有开拓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成绩。各人要根据各自的岗位目标任务,经常对照自查,写出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
2、考评考核办法。年底按工作实绩评出先进个人和嘉奖记功人员。全体工作人员的考核,按年度考核规定由全体工作人员对每个干部的德、能、勤、绩实行量化记分。最后列出优秀、称职、不称职。
(1)考核德(20分)。具体要求是:政治思想好,事业心强,工作认真负责,岗位目标任务完成好,遵纪守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全局观念强,执行政策,团结协作,联系群众,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基本达到上述标准的记满分,成绩特别突出或工作中有问题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加分或减分1—5分。
(2)考核勤(20分)。具体要求是:每月出满勤22天,记满分。除法定的节假日外,旷工1天扣1分,未经同意不参加会议和学习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对超出勤者给予适当奖励。
(3)考核绩(60分)。具体要求是:全面完成本岗位目标任务的记满分。工作做出成绩受到上级表彰和奖励的,凭本年度的奖状、证书或通报表彰的文件,分别加2—8分,省级8分、市级6分,县级2分。单项工作评为市级先进单位的加2分,省级的加4分。在有关报刊上发表各类文章或其他报道的,实行年度考核加分和奖励,在国家级报刊杂志网站上每发表一篇文章加7分,奖励300元;在省级报刊杂志网站上每发表一篇文章加6分,奖励200元;在市级报刊杂志网站上每发表一篇文章加3分,奖励100元。
考核主要分两个万面,一是本职工作和分管工作(30分)。做到各人有职有权有责,原则上要独立开展工作。二是包点工作(30分)。其中计划生育(10分)、水费收缴(6分)、参合资金收缴(6分)、社会稳定(4分)、农林业生产(4分)。
3、凡受到党纪、政纪和司法处罚者,按有关考核文件规定办理,当年不发奖金。工作中有差错,当年不评优。不按程序办事的,当年只能评为基本称职。不按政策程序办理,出现差错的,当年评为不称职。
4、每年的年度考核在群众考核测评的基础上,并按有关规定加减分统计后,由乡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再评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
本规定由乡人大、乡纪委负责监督实施。
第三篇 廉政建设制度
为了加强和改进我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根据我乡工作实际,我们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反腐指导思想,深入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体作法为:
一、抓制度建设,规范干部行为准则
1、规范财务制度管理。断源除根,着力治本,源头治腐,不断增强我乡财政活力,控制支出膨胀,完成消债目标,集中有限财力办事,乡党委、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制度》。一是加强预算约束,严格执行《预算法》。乡机关以及各部门编制统一的收支预算,各项收入支出必须纳入年度预算,不在预算之外另留收入项目。二是进一步理顺部门财务,实行资金统管。切实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切实加强票据管理,建立票据领、销、存,总帐和明细帐等票据账务;切实加强预算外资金的核算。严格预算外资金管理。同时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实行村帐乡管村用的模式。三是明确资金审批权限。单项经费在500元以内的由乡长审核,主管财政领导审查签批;超过此额度,500以上的由党委书记审核后,再由主管财政领导审查签批;违反此规定,出纳人员拒绝付款,会计不得入帐。四是从严控制支出,确保收支平衡。乡机关实行来客接待登记制度,由乡党政办统一登记,并搞好接待工作,主管内务的领导安排接待标准、陪客人员。上级和兄弟单位领导来乡检查指导工作,接待标准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执行,不得随意超标准,坚持励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切实加强办公室电话费用的管理。本着合理布局,节约开支,节约归公,超额自付,责任到人的原则,明确办公室电话月费用标准和使用人员范围(办公室电话费包干80元/月)。移动电话、交通补贴费按职务和根据工作量,实行按月定额补助,县内出差一律不得报销差旅费。工作人员经批准参加自修、函授等,获中专、大专、本科文凭的一次性奖励,但学习过程中的一切费用由本人负责。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坚持收支两条线,做到日清月结,坚持财务公开,乡、村财务每季度公布一次。不乱开支一分钱,做到清正廉洁。五是项目建设全部实行招投标制度。坚持公开拍卖,党委民主讨论决定。
2、规范干部行为制度。制定加强机关管理的《工作学习制度》、《考勤考核制度》、《廉政建设制度》、《财政管理制度》、《内务管理制度》、《清洁卫生管理制度》、《公文处理和印鉴管理制度》、《信访接待制度》等各种规章制度。从乡机关到各村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约束人,用制度管人,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考核制度严格执
第一篇 乡工作学习及请示汇报制度
为全面落实“三制两考”建设,加快推进政府各项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努力构建“为民、务实、创新、高效、廉洁”的服务型政府,提高干部职工的作风建设水平,制定了《乡工作学习及请示汇报制度》。
一、工作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积极主动地完成岗位目标任务,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做出成绩,争创一流。
2、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办理各类业务,公开政策法规、办事程序和办理结果,欢迎社会监督,搞好承诺服务,力争群众满意。
3、遵守纪律,按时上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擅自离开岗位,不开展任何带有赌博性质的活动。每天上班,由本人到办公室签到,每日早晚各一次。星期一为上午9点,其他日签到时间为上午8:30,冬季延迟半小时,晚上签到时间为下午6:30--8:00。
4、忠于职守、礼貌待人、文明办公、热情服务。
5、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办事效率,保证政令畅通,高效优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6、全体在岗工作人员,做到出满勤,并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岗位任务,党委政府按岗位要求对每个在岗工作人员的出勤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出满勤、工作岗位任务完成好的,因工作利用休息时间加班的,给予适当的加班补助,法定长假(如五一、十一等)加班每人每天补助40元生活费,其加班补助凭考核出勤登记,按月发放。
7、注重职业道德,坚持按政策原则办事,不循私情,严禁以权谋私,自觉维护党委政府形象。
8、坚持集体领导,对重大工作问题,须经党政领导研究,再予以办理。确保党委政府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和准确性。
二、学习制度
1、乡党政联席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主要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制订实施方案,讨论决策本乡党务、政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以及班子成员交心通气。
2、乡机关党支部会议由支部书记确定召开,乡机关党员大会全年召开4次,组织全体党员过好组织生活,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本乡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全年组织党员政治学习6--12次,学习贯彻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
3、会议保密规定。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的问题,按组织原则形成决定后必须坚决执行,个别同志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任何人不得在会议以外的其他场合说三道四,泄露会议机密,拨弄是非,影响团结。
4、坚持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制度。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重点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有关时事政治和业务知识。
5、学习方式分集中学习和自学,集中学习内容和时间,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由书记、乡长统一安排,自学要有学习笔记。
6、脱产干部每个月述职一次,汇报本月工作学习情况,无特殊情况,党委组织每月评议一次,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内民主生活会和行政生活会。
7、召开会议或组织学习,都由办公室负责通知与会人员及时参加,与会人员签好到,会议作好记录。
8、开会期间,与会人员必须关闭通讯工具,原则上不得接待来人来访,不得随意走动,讲小话。
三、请示汇报制度
1、全乡干部职工每周例会上结合考勤进行一次工作简要汇报。
2、以书面形式将个人上周工作开展情况和下周工作打算填写在《考核记事本》上,并报乡党委政府“三制两考”办公室。
3、党政领导干部在每周一的例会上以口头的方式把上周工作开展情况和下周工作打算再汇报一次,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监督自己开展的工作。
4、村干部每个月进行一次工作汇报。
5、每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将个人上月工作开展情况和下月工作打算报乡党委政府“三制两考”办公室。
6、汇报工作内容简明扼要,只讲个人工作事项,不发挥、不谈无关内容。
7、党政领导出市外必须跟主要领导请示汇报,村干部外出要跟包村领导汇报并经书记乡长同意,站所办负责人、干部职工外出要跟分管领导汇报,并向书记乡长请好假。
8、凡安排的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要及时汇报。
9、对主要领导安排交办的事项、进展完成情况及时进行汇报。
第二篇 乡请销假及考勤考核制度
为严格工作纪律,提高办事效率,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和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请销假制度
(一)各种假期规定
1、病假。一是工作人员病假必须写出书面申请;病假超过3天以上(含三天)者,出院时必须出具医院开据的病假证明。二是病假期间福利待遇依照执行。
2、事假。一是事假是工作人员因家庭事务必须办理,经领导批准给予的假期。请事假者,一般需事先请假,因急事未能事先请假的,应主动打电话直接向书记乡长请假,事后补办手续。二是请事假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应按“先用假期,后用事假”的原则执行。三是每月事假在2天以内的,原工资照发,超过2天的从第3天起扣10元/天。
3、婚假。婚假是指工作人员本人结婚而给予的假期。婚假一般为三天。对符合晚婚条件(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晚婚者,按照规定给予15天奖励假期(含婚假3天),假期内视为出勤,工资照发。
4、产假。一是根据劳动部、人事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女职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条款规定,女职工晚育增加产假30天,在产期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给予女方增加产假15天;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女职工生育时难产增加产假15天(要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二是在产假期间给予配偶护理假7天。三是产假、护理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照发。
5、丧假。丧假是工作人员本人的配偶、直系亲属(系指祖父母、父母、子女、包括公婆、岳父母)死亡时为料理丧事给予的假期。丧假一般不得超过5天;如需去省、州外料理丧事的,假期可酌情增加,但除路程所需时间外一般不得超过7天。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6、其它公假。一是凡组织上推荐读书的,假期按有关规定办理。二是凡因工作需要且经乡党委政府批准,干部职工参加各类党校、函授、自学,由书记乡长,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面授时间按面授通知书批准(干部职工请假时必须附面授通知书)。
三是其它公假期间工资照发。
(二)请假程序和手续
1、工作人员需用假期,必须按程序请假、销假并办理手续。
2、工作人员请假应事先写请假条,因情况紧急未能事先请假的,需打电话口头请假,事后补办手续。请假需填写请假条,说明请假理由、请假日期与天数,经领导审批权限签批,请假即认可有效。
(三)请假审批权限
1、凡持有符合前述条件的假条、证明,均报乡党政综合办公室备案。
2、各类假期,一律按下列规定办理。
3、干部职工请假由书记乡长审批同意后,报党政综合办公室备案。
4、书记和乡长请假由县委、政府审批,并报党政综合办公室备案;
二、考勤考核管理
(一)考勤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各项任务,模范遵守单位的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不在工作时间干私事。
2、考勤内容包括按时到岗,坚守岗位和加班等情况。具体包括迟到,早退、事假、病假、旷工和加班等。
3、建立干部考勤登记制度,工作人员上班时,先到办公室签到,每周由书记、乡长审核。一周一公示,一月一汇总。
(1)上班实行签到制,上班后30分钟内为签到时间,超过30分钟按迟到记录,提前10—20分钟下班按早退计算,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记。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签到者,本人写明原因,书记、乡长签署意见后,不作为迟到计算。迟到按每人次5元计算扣款,早退按每人次10元计算扣款,旷工按每人次40元计算扣款,按周公布,月底由办公室汇总,并加盖党委公章交财政所落实扣款。
(2)请假必须按规定程序审批。乡机关休双休日外,其他原则上不得请假,因家中有特殊情况(红、白喜事等),每个月可请事假1天,超过按每天每人10元扣款。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填写请假条者应电话向书记、乡长请假,并向办公室报告。请假期限将到,若要续请,必须提前1天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续假以一次为限。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岗者,按旷工论处。
4、每个工作人员要逐日填写好《考核登记本》,把每天完成的工作登记起来,以备检查。
5、建立干部职工上岗出勤情况登记表,让来乡政府办事的同志知道我乡每个干部的工作去向。
6、严格遵守作息制度,做到按时上班。特殊情况需推迟半个小时才能到岗的,必须用电话或委托他人向主要领导或办公室说明,否则,视为迟到;外出办事要告知主要领导,否则,视为旷工,由办公室负责登记。
7、严禁在境内参与搓麻将、打牌赌博等活动,第一次发现扣工资50元,第二次实行“三停”(停职、停岗、停薪),第三次报县委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处理。
8、工作人员按规定出满勤争取超出勤,出勤由主要领导审核后,由办公室按月公布,年终汇总结果,作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评比依据之一。
9、星期一至星期五必须坚持在乡食宿,每月必须出勤20天;在乡住宿必须满15晚,长期带家居住在乡者必须满18晚,多一晚奖励10元,奖励上线为22晚;干部在乡政府住宿时间每缺一晚扣10元。如有特殊情况或有中心工作,按出勤率奖。需要开会办事的凭办公室通知并获得书记、乡长批准后方可参加,但是必须在下午4:00后离开。脱产干部每月至少下村组20天,党政领导15天,星期一至星期四必须坚持在乡住宿,开会可2个晚上不在乡政府住宿,连续开会按会议时间加1晚。
10、双休日无重大事情可在家休息,但必须保证通讯畅通,做到有事召之即来。全体工作人员分8个组轮流值班,办公室负责提前通知。办公室已通知到的,而没有到岗值班的,按旷工论处,每人次扣款40元。若是办公室没有通知到的,扣款由办公室下通知的人员负责。旷工1天,每天扣罚40元,在月底工资中扣除,当年累计旷工12天以上,根据情节轻重另作处理。
11、所有干部考勤由办公室负责督查,书记、乡长抽查。如书记、乡长抽查到情况,而办公室没有督查到,扣办公室相关责任人和被督查者相应工资。考勤员在记录中弄虚作假,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二)考评考核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要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和任务,并有开拓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成绩。各人要根据各自的岗位目标任务,经常对照自查,写出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
2、考评考核办法。年底按工作实绩评出先进个人和嘉奖记功人员。全体工作人员的考核,按年度考核规定由全体工作人员对每个干部的德、能、勤、绩实行量化记分。最后列出优秀、称职、不称职。
(1)考核德(20分)。具体要求是:政治思想好,事业心强,工作认真负责,岗位目标任务完成好,遵纪守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全局观念强,执行政策,团结协作,联系群众,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基本达到上述标准的记满分,成绩特别突出或工作中有问题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加分或减分1—5分。
(2)考核勤(20分)。具体要求是:每月出满勤22天,记满分。除法定的节假日外,旷工1天扣1分,未经同意不参加会议和学习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对超出勤者给予适当奖励。
(3)考核绩(60分)。具体要求是:全面完成本岗位目标任务的记满分。工作做出成绩受到上级表彰和奖励的,凭本年度的奖状、证书或通报表彰的文件,分别加2—8分,省级8分、市级6分,县级2分。单项工作评为市级先进单位的加2分,省级的加4分。在有关报刊上发表各类文章或其他报道的,实行年度考核加分和奖励,在国家级报刊杂志网站上每发表一篇文章加7分,奖励300元;在省级报刊杂志网站上每发表一篇文章加6分,奖励200元;在市级报刊杂志网站上每发表一篇文章加3分,奖励100元。
考核主要分两个万面,一是本职工作和分管工作(30分)。做到各人有职有权有责,原则上要独立开展工作。二是包点工作(30分)。其中计划生育(10分)、水费收缴(6分)、参合资金收缴(6分)、社会稳定(4分)、农林业生产(4分)。
3、凡受到党纪、政纪和司法处罚者,按有关考核文件规定办理,当年不发奖金。工作中有差错,当年不评优。不按程序办事的,当年只能评为基本称职。不按政策程序办理,出现差错的,当年评为不称职。
4、每年的年度考核在群众考核测评的基础上,并按有关规定加减分统计后,由乡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再评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
本规定由乡人大、乡纪委负责监督实施。
第三篇 廉政建设制度
为了加强和改进我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根据我乡工作实际,我们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反腐指导思想,深入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体作法为:
一、抓制度建设,规范干部行为准则
1、规范财务制度管理。断源除根,着力治本,源头治腐,不断增强我乡财政活力,控制支出膨胀,完成消债目标,集中有限财力办事,乡党委、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制度》。一是加强预算约束,严格执行《预算法》。乡机关以及各部门编制统一的收支预算,各项收入支出必须纳入年度预算,不在预算之外另留收入项目。二是进一步理顺部门财务,实行资金统管。切实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切实加强票据管理,建立票据领、销、存,总帐和明细帐等票据账务;切实加强预算外资金的核算。严格预算外资金管理。同时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实行村帐乡管村用的模式。三是明确资金审批权限。单项经费在500元以内的由乡长审核,主管财政领导审查签批;超过此额度,500以上的由党委书记审核后,再由主管财政领导审查签批;违反此规定,出纳人员拒绝付款,会计不得入帐。四是从严控制支出,确保收支平衡。乡机关实行来客接待登记制度,由乡党政办统一登记,并搞好接待工作,主管内务的领导安排接待标准、陪客人员。上级和兄弟单位领导来乡检查指导工作,接待标准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执行,不得随意超标准,坚持励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切实加强办公室电话费用的管理。本着合理布局,节约开支,节约归公,超额自付,责任到人的原则,明确办公室电话月费用标准和使用人员范围(办公室电话费包干80元/月)。移动电话、交通补贴费按职务和根据工作量,实行按月定额补助,县内出差一律不得报销差旅费。工作人员经批准参加自修、函授等,获中专、大专、本科文凭的一次性奖励,但学习过程中的一切费用由本人负责。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坚持收支两条线,做到日清月结,坚持财务公开,乡、村财务每季度公布一次。不乱开支一分钱,做到清正廉洁。五是项目建设全部实行招投标制度。坚持公开拍卖,党委民主讨论决定。
2、规范干部行为制度。制定加强机关管理的《工作学习制度》、《考勤考核制度》、《廉政建设制度》、《财政管理制度》、《内务管理制度》、《清洁卫生管理制度》、《公文处理和印鉴管理制度》、《信访接待制度》等各种规章制度。从乡机关到各村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约束人,用制度管人,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考核制度严格执
乡镇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十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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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0-03-28 10:04:37发表“规章制度”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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