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所长高振宁提出:农村环保工作要创新
农村环保工作创新的几点建议:
●要充分发挥“政府、农民、市场”三者的作用
●要纳入新农村规划和发展的全局
●要加强农村环保技术开发
●要弘扬传统文化,倡导生态文明,形成广泛参与的社会基础
十六届五中全会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建设目标,这当中包含了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内涵。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中第一次将农村环保作为环保工作的重点,要求着力解决土壤、农业和村镇污水、垃圾污染,推进生态农业发展,促进农民生活质量提高、乡村环境整洁。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提出了做好新形势下的环保工作,关键在于加快实现“三个转变”的发展思路。
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面临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面对新形势对农村环保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如何理清思路,统一认识,扎实推进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紧迫而重大的任务。这就要求我们重新认识农村环保问题的根本,创新农村环保工作的理念。
正确理解目前农村环境形势的严峻性
当前我国农村环境问题受到城市污染转移和农民谋求生存发展带来的双重压力,乡镇企业的“三废”污染、农业面源污染以及畜禽养殖业污染日趋严重,特别是在南方的农村地区面对工业污水、农业污水和生活污水的“三污合流”。各种污染与生态问题交织在一起,不仅影响了数亿农村人口的生活,而且威胁到他们的健康,甚至通过水、大气污染和食品污染等渠道最终影响到城市人口。
从地域特征上看,农村环境问题特别是污染物排放量基本与gdp发展水平同步,农村污染呈区域和流域特征。但各地由于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等的差异,农村环境问题在表现上有所不同,东南沿海发达地区和中西部的城市近郊随着农村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农村低、小、散型工业化带来的污染泛滥,这些地区农村污染从结构上看,基本上是工业点源、农村面源和生活污染并存。在多数中西部远离城市的农村,其环境问题则主要集中在村容不整和“脏、乱、差”的层次上。
科学把握现阶段农村环境问题的根本
1、长期以来农村环境问题“边缘化”
与弱势产业的农业和弱势群体的农民一样,农村环境问题也处于某种弱势。我国环境污染防治资金大部分投入到城市和工业,农村环境保护长期受到忽视。客观上讲农村污染问题量大面广,责任主体不明确,在治理方法和运作模式上较之城市和工业污染难度更大。但我们不能漠视农村环境形势的严峻性,如果听任其继续发展下去,势必瓦解农业的基础地位,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整体推进。
2、农村城市化过程中环保工作没有相应跟上
改革开放20多年来,农村工业化已成为一支推动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重要力量。但是由于受传统习惯及乡村自然经济的深刻影响,绝大多数乡镇、农村在工业化进程中忽视了环境规划和治理,与城市相对规范的规划、较完善的基础设施相比,小城镇和乡村聚居点在这些方面明显落后,脏、乱、差现象突出。如果不重视农村环境问题,势必导致农村环境污染的规模和影响不断扩大,进而最终影响到城市,这不符合“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目标。
3、农民的生态权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党和国家日益重视保护农民的权益,但相比农民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权利,农民的一项基本的也是重要的权利——生态权却没有得到足够重视。农民的生态权是农民对生态安全、生态利益、生态选择、生态保护、生态发展等所拥有的各项权利的总和。农民居住在农村,农村的生态变迁会影响农民的生存、发展,农民理当成为维护新农村生态平衡的中坚力量。因此,应特别关注其建设社会主义生态和谐新农村之权利。
关于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几点建议
1、农村环保工作要充分发挥“政府、农民、市场”三者的作用
农村环境保护本身是一项公共服务,属于责任主体难以判别、公益性很强、投资回报率较小的领域,对社会资金缺乏吸引力,必须强调政府在其中的主导作用。但农村毕竟是农民赖以生存、世代生活和从事生产活动的主要场所,因此需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志,发动农民广泛参与。鉴于目前我国普遍存在的财政资金约束问题,也应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吸纳社会资金,尤其在我国东部发达地区,通过市场机制进行污染治理效果会更好。社会资金可以在修路通电、基本设施建设以及秸秆粪便和垃圾污水等集中处理方面发挥作用,也可以在组织绿色种植、有机生产中发挥作用,通过生产方式的变革来降低农村面源污染,带领农民增加收入。
运用“政府配套,企业运作,农民参与”的共建模式,关键在于各方找准定
国家环保总局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所长高振宁提出:农村环保工作要创新
本文2010-03-12 22:55:43发表“农林鱼水论文”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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