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应加强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中央统筹城乡发展和“城市反哺农村”的重要举措。“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内涵可以理解为:努力发展农村生产力,广开致富渠道,解决农民的生计,使农民摆脱贫困过上宽裕的生活;加快发展农村教育、医疗卫生和文化等社会事业,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形成家庭和睦、民风纯朴、互助合作、社区安宁的良好社会氛围;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整治农村环境卫生,使村容村貌明显改观;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使农民的自主意识、民主意识、法制意识不断提高。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合理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不仅可以减缓我国的能源紧张局面,减轻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的压力,而且还可以满足农民对电、热、水等的需求,改善他们的生存环境,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促进城乡协调,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在新农村建设中利用可再生能源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我国的古代建筑物,无论是楼宇还是一般房屋,在设计和建设中都能考虑并充分利用自然光和气流条件,尽可能利用木材等可再生资源,尽可能使房屋经久耐用,其中体现的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理念,仍然值得我们今天在新农村建设中借鉴。
(一)这是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的具体实践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人均资源相对不足、生态环境脆弱的发展中国家。近年来,由于工业化和城市化加速,资源约束和环境污染的矛盾相对突出。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和资源,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既可以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以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又可以减少能源消费中的温室气体排放,保护我们惟一的家园。
(二)可以增加群众的收入,提高群众生活质量
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任务是增加农民的收入,这也是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前提。利用可再生能源提高人民群众收入的主要途径:一是出售农作物秸秆,用于造纸、生产胶合板等建筑材料以及发电等;二是种植能源植物,如不少地区种植木薯用于生产乙醇,形成了产业链,增加了农村的财政收入。
(三)用最小的经济成本解决边远地区的能源供应
农村是我国社会经济相对欠发达的地区,生产力水平低,基础设施相对薄弱,环境卫生条件较差。有关研究表明,目前全国约有2万个村、700多万户、3000多万人还没有用上电。边远农村地区农牧民住得分散,流动性大,村庄和房屋使用时间存在不确定性。依靠常规能源供应满足他们的能源需求,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且资金利用效率也不高;相反,发挥可再生能源利用小型化、多样化的特点,需要的投入较少,从而使发展的成果也能为农牧民所享受。
(四)最大限度地利用农村的生物质能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生物质能资源极其丰富。每年农作物秸秆产量约7亿吨,其中的一半可作为能源使用,折合1.5亿吨标
新农村建设应加强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本文2010-03-12 22:55:33发表“农林鱼水论文”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1546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