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环境监管有待“四个提升”(喻龙茂)
本期提示:强化角色定位,是实施环境监管的重要前提;坚持依法行政,是环保工作的生命线;必须加大环境监测软硬件基础建设力度,认真做好环境信访和投诉工作。
温家宝总理在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指出,做好新形势新阶段的环境保护工作,关键是实现“三个转变”,明确提出要“不断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国务院领导同志的讲话充分说明了对环境监管能力的重视,体现了环境监管能力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体现了环境保护发展的新要求。环境监管的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关键点也在基层。笔者结合实际工作认为,要加强基层环境监管并取得实效,应努力做到“四个提升”。
强化角色定位,提升责任意识。明确角色定位,是环境保护部门实施环境监管的重要前提。一是要当好“监管者”。加强对环境的监管,是环保法律赋予各级环保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十五”时期,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的发展理念,我局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不断创新监管思维、监管机制、监管模式,做到科学监管,文明监管。坚持以“不错位、不越位、不缺位”为工作目标,在环境监管方面取得了新突破。近两年来,共查处各类违法排污企业200多家,其中依法关闭和取缔了45家。同时,严格环境市场准入,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从源头上严把污染控制关,先后直接拒批30多家带有污染的项目落户我县的要求,涉及金额过亿元。二是要当好“护航者”。在实施监管中,我局正确处理好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坚持既不能因为要保护环境而延缓经济的发展,也不能因为
基层环境监管有待“四个提升”(喻龙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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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0-03-12 22:55:17发表“农林鱼水论文”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1546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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