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时报》:全面创新循环经济的金融支持体系(杨涛)
目前,在能源和环境的双重压力下,发展循环经济已经成为基本国策,政府的政策支持不仅要关注绿色税收体系建设,而且要全面创新金融支持体系。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和血液,必须为发展循环经济做出应有的贡献,最终目的,是要为循环经济相关的市场主体建立一个良性的、面向市场的投融资环境和金融支持体系。具体来看,金融政策应有以下的创新重点。
推进循环经济创业板市场的建立
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迅速发展,环保企业利用股票市场进行融资的发展速度较快,目前在中国上海和深圳两个股票交易市场中已经有几十家与环境保护有关的上市企业,从而形成了股票市场的绿色环保板块,有利于整个环保产业和环境污染治理资金的筹措。但是,从现代国家资本市场发展的经验来看,创立专门的融资市场,为环保类企业或特定资源类企业创造可持续性的直接资金来源,对于建立资本市场基础上的现代企业发展机制来说非常必要。
推进专门的循环经济创业板市场的建立,不仅能引导社会资金的流向,提高金融资源的使用效率,而且能推进循环经济主体的市场化与规模化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与增长方式优化,同时以高科技和绿色概念为特点的环保企业定会受到投资者的青睐。在我国,通过发展循环经济来改造传统产业的浪潮方兴未艾,肯定会有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涉足该领域,这为创业板市场的繁荣奠定了基础,也为中国循环经济的发展引进了微观竞争机制。
充分利用政策性金融的支持
第一,利用现有政策性银行,主要是国家开发银行的优势,来强化对循环经济的资金支持,帮助相关市场体制的形成。国家开发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以往参与支持了基建和环保设施建设,以及一些大江大河的污染治理。将来要从对单个项目的支持,转变为通过各地环保部门和政府部门的平台,形成有重点、有层次的总体融资支持。开行应该注重几方面的业务重点:一是支持与循环经济中的环境、资源等问题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融资。二是利用政策性金融活动来影响循环经济在农村部门的发展,促使农业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全面提高。三是利用低成本的政策性资金来支持环保类中小企业融资。四是对环保类高科技产业给予支持。
第二,建立专门的循环经济发展银行,弥补政府投融资的不足。我们认为,目前的循环经济问题在很大程度上要由地方政府来承担职责,也就是在城市建设与公共环境方面要考虑更多的循环经济目标,这就比纯粹的地方经济粗放式发展增加了额外的成本,因此地方政府需要大量的资金来实现该目标。在目前地方政府没有发债权,缺乏可持续资金来源的情况下,可考虑以特定制度安排下的政策性银行信用,来替代通过发行市政债券进行融资的政府信用。事实上,在很多国家的高速增长初期,都成立了专门的区域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来完成政府促进经济发展的部分金融职能。如日本曾经成立专门的北海道开发银行,来促进北海道地区的经济发展,其中很大一部分业务涉及到环保问题。
中国目前可以考虑组建区域发展银行,以财政资金和金融债券筹集资金为支持,来实现两大目标,一是促进落后地区的发展与区域经济结构平衡,二是为城市的循环经济发展问题提供政策性资金支持。当然,也可以考虑成立专门的循环经济促进银行,来有针对性地协调全国循环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体系。总之,由专门的循环经济促进银行来促进循环经济在各地方的发展,既能够通过特定金融产品解决循环经济企业的初期融资问题,也能够促进地方政府把循环经济目标纳入城市发展规划之中。
全面推进与循环经济
相关的金融创新
金融创新的核心是开发出各种有利于资金融通的产品,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证券化产品。在证券化最发达的美国,令人眼花的产品层出不穷,各种能够产生未来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都被改造成了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如果某一经济领域未来可能产生稳定而巨大的收益,目前又缺乏有效的融资体制支持,就有可能创新出可操作的金融产品。我们认为,循环经济体系非常适合这一金融创新环境,而这样的创新主要是在地方政府层面上展开的,由此也为中央政府的宏观协调创造条件。根据国际经验,这样的金融产品应该是非常多的,但BOT项目融资和资产证券化这两类产品创新更加值得我们关注。
例如,围绕金融创新的发展思路,1997年左右在国外出现了“环境金融”的政策和理论体系。它把循环经济、金融创新放在一个有机的系统里,探讨能够提高环境质量、转移环境风险、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以市场为基础的金融创新。它主要研究如何有效评估环境风险,从而开发出成功的环境金融产品,并形成合适的产品结构,获得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环境
《中国经济时报》:全面创新循环经济的金融支持体系(杨涛)
本文2010-03-12 22:55:16发表“农林鱼水论文”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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