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文秘网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中国水网特约评论:减排背景下的城市水业

栏目:农林鱼水论文发布:2010-03-12浏览:2383下载286次收藏
 

近日,新华社授权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中说,为促进节能减排工作,国务院专门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并成立了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展改革委,其中有关污染减排方面的工作由环保总局负责。为此,中国水网采访了清华大学水业政策中心主任傅涛博士,请他对方案进行解读。

傅涛博士说,在中国行政强权的体制之下,解决问题最有效的手段是行政。工作方案中具有很强的行政色彩,也显示了中央政府在解决节能减排问题上的困难和决心。

他说,中国经济像一匹套不住的野马,而这匹野马的动力就是资源和能源的超前消耗和环境代价的延后支付。通知要求各级政府“狠抓节能减排责任落实和执法监管,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到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是强化政府责任的指标,实现这个目标是政府对人民的庄严承诺。”行政问责,毫无疑问是有效的。但是,在保证经济高速增长的前提下,强调节能减排,有点“又让马儿跑,又让马儿不吃草”的意味。

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落实在城市水业上,傅涛博士做了以下几点归纳和评价:

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落实到城市水业,又一次强调了化学需氧量(cod)由1414万吨减少到1273万吨,全国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

对城市水业工程建设在“加大投入全面实施重点工程实施”的章节中予以了强调,要求“十一五”期间新增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4500万吨、再生水日利用能力680万吨,形成cod削减能力300万吨;2007年设市城市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1200万吨,再生水日利用能力100万吨,形成cod削减能力60万吨。加大工业废水治理力度,“十一五”形成cod削减能力140万吨。在投资主体上,明确了“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的责任主体是地方政府,在实行城市污水处理费最低收费标准的前提下,国家对重点建设项目给予必要

解锁后支持完整在线阅读或下载编辑海量优质内容资源

中国水网特约评论:减排背景下的城市水业

点击下载
分享:
热门文章
    热门标签
    确认删除?
    QQ
    •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