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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认识(朱晓明 陈烈佳)

栏目:农林鱼水论文发布:2010-03-12浏览:2583下载120次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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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是对施工质量以及监理、设计、建设、施工各家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其业务工作的开展情况体现了质量监督人员对质量监督工作所需知识的掌握程度,认真学习质量监督的相关业务,是每个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的必修课。结合云南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实践,就水利工程质量工作应注意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看法。

 

关 键 词: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质量评定

 

中图分类号: tv512 文献标识码: a

 

昭通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真正的开展应该说是从”三件”重点中型(云荞、大水沟、炉房)水库工程的开工建设开始的。工作之初,在学习中实践,实践中摸索;随着全国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应该说这些年来昭通市水利工程的质量管理是取得了长足进步的。本文就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应该注意的问题,谈点个人认识,以资参考。

 

1 基本建设程序

 

水利部水建(1998)16号文明确规定了水利工程建设程序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建设实施、生产准备、竣工验收、后评价等八个阶段。云南省对各个阶段的规定如下:①可行性研究阶段由咨询中心评审,报省计委(农经处)审批;②初步设计阶段由咨询中心评审,省水利厅主办,会同省计委(农经处)审批。大型灌区工程和堤防工程由农水处、防洪办处理。

 

一般大、中型水利工程,省水利厅建管处负责办理报建、审查招标文件,协助省计委办理开工报告手续。大型灌区工程农水处负责,堤防工程防洪办负责。

 

1.1 行文规定

 

建设单位向省级水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文件,必须经地州市水利局转报;其他参建单位一般不得直接向水行政主管部门行文报送材料。

 

1.2 办理报建应具备的条件

 

(1)初设已批准。

 

(2)项目法人主体已组建。

 

(3)项目已列入投资计划。

 

(4)有关土地使用权已获批准。

 

办理了报建手续方可进行施工准备。

 

1.3 报建应报送的资料

 

(1)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申请表。

 

(2)项目建议书、可研、初设批准文件。

 

(3)项目法人成立的批准文件。

 

(4)投资方案协议书或投资分摊比例批文。

 

(5)有关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6)施工准备阶段建设内容和工作计划报告。

 

(7)项目法人组织结构和主要人员情况表。

 

1.4 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项目法人到地州市水利水电工程质监站,要求其确定本工程的责任质量监督员,项目法人与地州市水利水电工程质监站共同填写《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书》中相应内容并签章,然后项目法人带以上材料到省中心站签章办理后续手续(监督授权书)。

 

1.5 办理主体工程开工报告的条件

 

(1)前期工程各阶段文件已按规定批准,施工详图设计可以满足初期主体工程施工需要;并且已经办理了质量监督手续。

 

(2)建设项目已列入年度计划,建设资金已落实。

 

(3)主体工程招标已完成,合同已签定并得到主管部门认可。

 

(4)现场施工准备和移民征地等外部建设条件已经能够满足主体工程开工需要。

 

2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中建设各方的责任

 

根据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中规定水利工程质量实行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制、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程序)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

 

(1)水利工程质量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全面负责。监理、施工、设计单位按照合同及有关规定对各自承担的工作负责。质量监督机构履行政府监督职能,不代替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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