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文秘网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黄河三角洲生态系统保护的法治现状及需求(孙亭刚 许建中 杨升)

栏目:农林鱼水论文发布:2010-03-12浏览:2124下载238次收藏
 

一、黄河三角洲生态系统保护的法治需求

黄河三角洲生态系统保护涉及多层次、多领域、多部门,利益关系错综复杂,依法实现生态系统的良性维持,不仅需要做好各个相关领域的依法管理工作,更需要遵循黄河三角洲生态环境维护的特殊性和客观需求,树立系统的和辨证的观念,促使相关领域之间法规建设的价值取向趋同、进程平衡以及具体规定相互协调一致,依法强化对各个生态要素的综合管理和一体化保护,实现法治进程的整体协调发展。

为克服行业管理的局限性,应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维持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促进黄河三角洲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确立为相关领域共同的法治目标。

为统筹协调各方面治理、管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应坚持四项基本的法治原则:一是坚持全面推进、重点突出的原则,促进相关领域法规建设及应用工作的均衡发展;二是坚持统一监管与分工合作相结合的原则,促进相关领域在依法管理过程中和谐相处,共同做好生态系统保护工作;三是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的原则,促进生态系统保护与经济社会建设协调发展;四是充分认识黄河河口治理对三角洲生态系统保护的影响,坚持开发服从治理、治理服务开发的原则,促进黄河河口治理与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

为满足宏观调控的需求,应进一步完善规划管理的法律制度。重点包括:确立并落实编制综合治理规划的法律制度;依据对黄河三角洲生态系统保护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领域专业规划之间的关系;适度调整相关领域编制专业规划的法律制度,使规划内容能够统筹兼顾各方面管理开发的需求。

为消除或缓解管理矛盾,应促进各领域法规之间的相互协调和衔接,特别是针对交叉管理的事项,应分清主次关系,探索建立协同管理的新型法律制度。

二、黄河三角洲生态系统保护的法治现状

(一)法规建设现状

经过多年立法实践,与黄河三角洲生态系统保护密切相关的黄河河口治理开发、黄河水资源配置利用、自然保护区管理保护以及海域使用管理等领域,均从自身管理与保护的需求出发,颁布实施了一系列自成体系的法规,为加快各自领域的法治进程奠定了基础。此外,在近年来的法规建设中,关注相关领域之间协调发展需求的程度逐步提高。如《黄河水量调度条例》把合理安排农业、工业、生态环境用水及防止黄河断流确定为水量调度的基本要求,并设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法律制度;《黄河河口管理办法》确立了统一规划、除害与兴利相结合、开发服从治理、治理服务开发的法律原则等。

(二)法规应用现状

从总体上看,上述领域均把法规应用放在突出位置,各自成立了执法机构,建立并落实了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力和运转高效的执法监管机制,推动了本领域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并取得了明显效果,为黄河河口治理、黄河水资源管理调度、自然保护区管理保护以及海域使用管理等事业的稳步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存在的问题

尽管相关领域的法规建设及应用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对照依法保护黄河三角洲生态系统的

解锁后支持完整在线阅读或下载编辑海量优质内容资源

黄河三角洲生态系统保护的法治现状及需求(孙亭刚 许建中 杨升)

点击下载
分享:
热门文章
    热门标签
    确认删除?
    QQ
    •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