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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当前形势下开展好“打团破网”工作

栏目:理论文章发布:2010-03-11浏览:2412下载289次收藏

当前,“打团破网”工作是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首要任务和工作目标,其复杂性和重要性不言而喻。在新形势下,“打团破网”工作该如何开展?笔者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进行了如下几点探讨。

一、制售假烟网络的定义

根据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修改制售假烟网络案件标准的通知》(打网办通[2008]1号):“制售假烟网络是指非法生产、购进、运输、储存、销售烟草专卖品,联系紧密,分工明确,组织严密,以非法营利为目的,具有一定规模和网络化特征的制售假烟违法犯罪团伙。”

二、当前网络案件的特征

长期以来,假冒卷烟由于其高额的利润,尽管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进行了联合打击,但制假贩假活动依然屡禁不止,并呈现出新的特征:一是犯罪分子制假手段更高明。制假分子通过一些高科技手段以及多年来制假的经验,卷烟打码及防伪标识更加逼真,一般人员很难识别,有些甚至连专卖稽查人员也要通过专用仪器才能鉴别。二是窝点分散而且隐蔽。制假售假活动向小型化发展,假烟储存窝点多,大多数设在废弃仓库和居民住所内,隐蔽性很大。三是物流运输成为假烟流通的主要渠道,几乎所有跨省、跨区域的制售假烟活动都涉及物流行业。四是交易手段变化。犯罪分子不再大批量进货,而是改为“电话预约”。由专门的推销人员上门推销,留下订货号码,实行单线联系。卖完再进,由于数量少,不易察觉。五是分工细化。随着行业卷烟打假工作的不断推进,制贩假烟等违法犯罪活动也在不断改变,分工更加明确,组织更加严密,破案难度更大。

三、当前卷烟“打团破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行业专卖管理部门与公安、检察等职能部门建立紧密的打假协作机制,深入推进卷烟打假工作,不断与狡猾多变的犯罪分子斗志斗勇,反复较量,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由于部分主、客观的原因,当前仍然面临着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一下几个方面:

一是信息挖掘意识不强。在日常市场监管中,执法人员往往是查一条收一条,罚款了事,缺乏深挖细查和案件经营意识,造成一般案件多,网络案件却相对很少。要培养“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表及里”的案件梳理意识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二是缺乏证据保全意识。由于制售假烟分子反侦察能力逐渐增强,一些重要的证据常常会被其隐匿或销毁。而我们有些专卖人员不知道如何取舍有利证据,造成一些重要证据的缺失,不能形成环环相扣的证据链,导致案件不能深入。三是缺少打假专业人才。缺少打假破网的专门人才,造成技侦手段落后,侦查经验缺乏,没有相关的侦查专业培训,制约着破网工作的纵深开展。四是打假举报奖励偏低。现行的举报奖励标准不能充分调动举报人的积极性。

四、提高案件经营意识

案件经营,是指对举报或市场管理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信息进行梳理,着重于从中摸出重大线索,进而通过追踪、调查、侦察、监控等多种手段将案子从小做大,最终打击、摧毁网络案件。笔者认为,要提高案件经营意识应该着重抓好一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加强协作。由于受到执法职能的限制,调查人员在案件调查中往往会受到种种限制。为此,我们必须加强与公安等职能部门的联系,争取他们的配合和支持。二是要求领导要高度重视。网络案件经营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领导的重视程度。每经营一起网络案件,领导都要亲自部署,参与决策,了解案件进展动态,适时做出调整和决策。要定期召开案件进展情况分析会,研究案件发展的态势,谋划案件经营策略,只有这才能给执法人员以持续的动力经营案件。三是要把握收集证据的关键。“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我们执法的准则。因此,我们要注重做好证据收集和保全工作,要学会通过谈话询问、物证书证、勘验笔录、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手段,多方面收集证据,为案件侦查提供线索,确定目标。四是要把握案件审理的技巧。灵活巧妙地进行案件审理,不仅能提高案件审理的质量,更能顺藤摸瓜,追根溯源,牵出大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要注意讲究方法和技巧,因人而异,因案而异。旁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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