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烟销售收入确认方式探寻
随着行业卷烟销售网络建设不断完善,现代物流成为烟草公司从传统商业向现代流通转变的重要途径,在现代物流条件下,卷烟销售的结算方式已经发生变化,从而也给烟草公司确认收入带来了变化,以上变化会影响公司的现金流、纳税和利润。因此,如何合理确认卷烟销售收入不是一件小事,应当谨慎研究。
收入确认模式对照
实施现代物流之前,卷烟销售的收入确认是相对传统的业务模式:客户上门提货,支付货款,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要货意愿开票,财务部门凭发票收取货款,盖货款收讫章,仓库保管员凭加盖货款收讫章的发票发货。毫无疑问,这种传统意义上“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业务模式——开具发票、收款、发货等活动相对连贯,收入确认时点只有一个,收入确认时点非常明确。
实施现代物流之后,卷烟销售的收入确认实行的是全新的业务模式:客户订单接入并经审核后即时分为两路,一路结算信息被打包后发送给相关合作银行扣款,然后银行返回扣款成功与否的信息,扣款成功将款项及时划转到烟草公司的账户内,扣款不成功则待货物发到客户手中时当场收取现金,对于用支票结算的客户则收取支票;另一路发货信息经由仓储部门发送至分拣部,待分拣后由烟草公司的配送车辆送到零售户的商店中。
与传统的卷烟销售收入确认业务模式相比,当前这种业务模式符合现代物流规范,专业化程度高且出错率降低,但其确认时点不只一个,并且程序相对要复杂一些。因此,究竟如何确认收入,给企业财务实务操作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收入确认实务操作
目前,行业各地商业企业对于卷烟销售收入确认具体的实务操作主要有两种做法,一种做法是收到订单和款项后“t+1”天(即收款次日)确认收入;另一种做法是订单审定、货款到账时“t”天(即货款到账当日)确认收入。
第一种方法:烟草公司在收到款项、发货到户后“t+1”天确认收入。根据2007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收入”的具体规定,企业销售商品的收入同时满足五个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并进一步明确了其中“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构成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重要条件”是收入确认的核心原则。
比照上述收入确认的核心原则条件,烟草公司在收到订单和货款的情况下
卷烟销售收入确认方式探寻
本文2010-03-11 19:08:54发表“理论文章”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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