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业结构调整战略的研究
一、烟草业战略结构调整的迫切性和立足点
据计算结果显示,烟草业前四位企业的产量占全行业的份额不过15%,前八位的份额也只有25%,赫芬达尔指数为175,接近于理论上的最低值。烟草业呈现出高度分散的格局。
在分散格局的背后是各地地方保护主义日盛和市场封锁日趋加剧,最终导致整个行业企业数量较多、规模较小、品牌分散、规格繁杂,行业整体效率不高。与此同时,入世之后,国际竞争的压力逐步凸现,烟草业的战略结构调整迫在眉睫。
笔者认为,必须立足于现行国家对烟草业的管理体制和财税体制,在宏观层面上难以短时间内取得突破的前提下,坚定不移地推进烟草业的战略调整,巩固已有改革所取得的成果。毫无疑问,目前国家局进行的行业结构调整的方向是正确的。当务之急是对未来的调整作出初步的战略规划,廓清改革的路径,对未来可能遇到的困难和可能取得的改革成果有一定的预见性。
二、烟草业战略调整规划
笔者认为,烟草业的战略结构调整可以分为“三步走”,每一步都有一定的工作重点,能够取得一定的结构调整效益,并为下一步的调整奠定一定的基础。通过三个“并举”最终推动烟草业利润和税收的“双增长”,实现国家和行业的“双赢”。
在笔者看来,第一步是工商分离和工业企业结构调整并举;第二步是工业企业产品品牌和规格整合并举;第三步是组建跨省际的区域性工、商业集团和商业经营、专卖职能分离并举。
第一步是工商分离和工业企业结构调整并举。工商分离主要指现在的“安徽模式”。在国家现行财税体制不变的情况下,安徽模式的重大意义在于在提高行业整体效益的同时,实现了省级政府地方利益的最大化,由此消除了其下级政府在关闭重组属地小、中卷烟企业时的阻力,从而加快了一省之内工业企业结构调整步伐,一定程度上促进省际间卷烟产品的流通,遏制了地区封锁加剧的趋势。
在工商分离的同时进行工业企业结构调整。工业企业的结构调整主要指国家局对10万箱以下小烟厂的关闭和对10~30万箱工业企业实施资产重组的工作。笔者计算的结果是,即使不考虑关闭重组之后将引致的管理水平提高、市场环境改善等其他拉动行业增长的因素等,单就关闭10万箱以下的企业一项,静态计算(下同),全行业每年就能够增加税收42.5亿元、增加利润14.2亿元。如果对10~30万箱的企业实现资产重组成为现实,全行业每年增加税收120亿元左右、增加利润在60亿元附近。如果第一步成功实现,两项合计,行业整体效益每年利润能够增加74.2亿元,税收增加162.5亿元,利税增加合计,每年为236.7亿元,5年内仅工业企业的结构调整,影响利税总额就预期将至少飙升1183.5亿元(计算过程见附页)。
但从国家烟草产业结构调整的整个进程看,尽管这一步是不可逾越的阶段,但毕竟是不彻底的。因为在目前卷烟产量、烟叶种植计划仍然由国家下达的计划管理体制下和现行的国家财税体制下,这种模式并没有也不可能解决省一级地方政府对烟草利税在经济利益方面的依附关系。而且一省之内卷烟的生产、销售和烟叶的购销存在着极为密切的互动关系,省级财政对地市级财政的需求仍然对这种“互动关系”有着强烈要求。
对工业企业进行结构调整也仅仅体现了对产量资源的优化配置,而不是最优化配置。对于以省为单位成立工业集团公司的省份来讲,由于受到国家对烟草的计划管理体制影响和国家现行财税体制的羁绊,不能或不愿意实施工业企业的跨省际之间的资产重组,因此,难于实现产量资源在全国范围的最优化整合。
第二步是工业企业产品品牌和规格(1)整合并举。品牌的集中度低是烟草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多年来始终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以至于有的工业企业在一个品牌下,衍生出许多规格,真正意义上的大品牌并没有建立起来,以在卖方市场条件下对创建大品牌的认识指导近几年买方市场条件下品牌的创建工作是很重要的原因。
测算的结果显示,在1997年到1998年间,卷烟产品已经由卖方市场逐渐转变为买方市场。在买方市场条件下,“规格”是“品牌”的基础。业已进行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为创立“大规格—大品牌”提供了最为重要的“体制条件”。应有的逻辑应该是,首先创立“大规格”,进而形成“大品牌”。因此工业企业进行品牌和规格整合应该并举,而且整合梳理的重点应该是“规格”而不是“品牌”。
在工业企业结构调整和对“规格”整合的基础上,应该在工业企业实行“规格”垄断式生产,烟草公司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错位经营”。这一举措具有多重意义。不仅可以创立大规格、进而创立大品牌,而且可以防止无序竞争、避免过度竞争,规范经营性行为和烟草市场秩序等。更为重要的是,它可以在极大地降低工业企业销售费用(2)及关联费用(3)的同时,反向增加企业利润和行业利润,提高烟草工业的整体实力。
以山东烟草为例,2002年全省在产的品牌、规格90余个。如果最终在省内只形成10个规格,就能够在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需求的同时,降低销售费用及关联费用高达2.7亿元左右,降低的管理费用(4)高达1.3亿元左右,两者合计在4亿元附近(5)。换言之,全省烟草业一年就能够增加利润4亿元左右,单规格产(销)量平均可达到23万箱。目前全国的不同品牌的规格大约为2000余个,假定按照这种思路进行调整的话,全国预期保留大约300个规格,就能满足不同省份生产经营需要和不同层次消费者需求。以山东卷烟工业水平推算,单此一项,全行业每年能够节约的销售费用、关联费用和管理费用大约在120亿元左右,这也意味着行业利润每年能够净增加120亿元。
第三步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组建跨地区商业集团、工业集团,并实现商业经营职能和专卖职能的分离。在国家宏观环境允许的条件下(比如届时国家对烟草的计划管理体制和现行的财税体制发生了变化等),在第一步组建省商业集团公司和工业集团公司的基础上,实施产业的再重组,组建跨省际的区域性商业集团和工业集团。变国家局在省一级层面的“垂直领导”为跨区域性的“垂直领导”,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打破地域封锁,实现资源的最优化配置。与此届时,宏观环境(比如世贸规则和政企分开的要求等)也客观上要求实行对烟草行业专卖职能和经营职能进行剥离,最终实现从行政性垄断向经营性垄断的转变。
注:
1 、本文的“规格”定义为不同价位的产品为一个规格。
2 、当前,不同企业相同规格产品相互冲击,由此引发了激烈的、过度的无序竞争,耗用了大量的不必要的广告费、宣传品,工业企业对商业公司的让利、样品烟等,销售费用的降低主要来源于此。
3、 关联费用的减少主要是指工业企业实行规格的垄断式生产后,可以大幅度减少不必要的销售人员和促销车辆,因此而降低的费用。
4 、管理费用主要包括销售人员的工资、差旅费等,在估算的过程中,设定的管理费用能够因为规格的“垄断生产”降低1/5左右,根据作者的实际工作经验,这种水平的设定并未高估。
5 、该部分数据处理和判断,部分地得益于作者担任颐中公司滕州卷烟厂厂长的工作经验。
本文根据作者的博士论文《经济转轨过程中的产业重组:以烟草为例》的有关内容整理而成。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的学术观点。
附:烟草工业企业结构加大调整效益的分析
 
烟草业结构调整战略的研究
本文2010-03-11 18:27:54发表“理论文章”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1492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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