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县级信用担保工作的问题及对策
近几年来,信用担保事业在全国蓬勃发展,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事业在中国尚属新生事物,社会各界,包括担保业自身对信用担保一些本质规律也缺乏全面准确的认识,以至于在实践中缺乏有效的来自政府、银行、企业等方面的支持,难以找到有效的方法来发展担保业务,控制担保风险。本文针对我县信用担保工作开展情况,试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初步探讨担保业发展的对策。
一、基本现状
我县是一个贫困山区县,经济发展受到各方面因素制约,贷款难、融资难是中小企业全面发展和提高的突出瓶颈。为解决企业融资难题,我县于2004年9月正式组建以政府出资为主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现已有担保基金750万元(其中2006年省财政支持扩权县担保机构专项借款500万元)。担保中心结合实际,制订和完善了中心章程、操作规则、项目评审、风险控制以及内部管理等一系列制度,所有担保项目必须经监委会主任“一支笔”审批后方可正式承保。为保证业务开展,现已与县中行、农行、农发行建立了协作关系,其中与农发行合作的贷款担保业务放大比例为1:5。与信用联社的合作正在洽谈之中。工作中,中心坚持支持发展与防范风险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稳健运行的工作思路,积极稳妥开展担保业务。截止目前,已累计办理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业务24笔,先后帮助了科玛协力、兴科牧业、楚秦水泥、宏达建设等10余户企业,从银行获得流动资金贷款892万元。如期解除了16笔416万元贷款的担保责任,占到期应解除担保责任的100%,没有发生一笔代偿损失。据统计,2005年受保企业实现销售收入6100万元,提供税收240万元,提供就业岗位300多个。
二、主要问题
自担保中心组建以来,坚持规范操作、稳健运行,在机构建设、支持企业发展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摸索了一定经验,为今后的发展打下了基础。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认真加以解决。从大的方面看,国家虽然出台了《担保法》,但针对信用担保这一特殊业务制定的实施办法或细则久拖不决,难以出台,使各担保机构在实际业务操作中各自为阵,摸着石头过河,难具统一性。从小的方面看,贫困县的信用担保机构实力弱,处于资信低、贷款难占多数的中小企业与风险控制严格的金融机构之间,既要支持发展,又要不出现风险,其工作如履薄冰,越担保越担心。笔者以为,制约县级担保机构发展的因素突出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担保资本实力弱。信用担保是一个以自身的资金实力支持其信誉度的机构。从支持的对象和运作的机制上讲,以政府出资的担保机构又是一个难以市场化、自主运作的政策性担保机构。在我县,虽然政府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增加一定投入,使担保基金由成立之初的180万元增加到现在的750万元,但与全省105家担保机构平均担保基金2390万元相比,相差1640万元。担保实力弱不仅使担保机构缺乏与银行合作谈判的筹码,难以获得银行认可,而且按照财政部有关“对单个企业提供的担保责任金额最高不得超过担保机构自身实收资本的10%”的规定,不能实现对单个企业较大额度贷款担保的供应,也无法满足更多企业的担保贷款需求。现实中,担保机构供需矛盾十分突出。
二是代偿机制尚未建立。担保机构本身“承揽”了银行不愿意或不能够承受的投资风险,出现风险是早与晚的时间问题,是大与小的额度问题,单靠担保机构从极少的担保收费中按规定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实属微不足道,防控风险已非担保机构自身所能包办。我县尚未建立代偿损失补偿机制,这一因素既束缚了担保机构的手脚,不能大胆创新地开展业务,也使银行产生合作的顾虑,影响贷款担保业务顺利开展。
三是金融管理机制制约业务开展。虽然央行出台了许多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文件,如《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等,但对以防范风险为首要目标,追求效益最大化,实行商业化、市场化运作的贷款银行来讲,没有多大的
一、基本现状
我县是一个贫困山区县,经济发展受到各方面因素制约,贷款难、融资难是中小企业全面发展和提高的突出瓶颈。为解决企业融资难题,我县于2004年9月正式组建以政府出资为主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现已有担保基金750万元(其中2006年省财政支持扩权县担保机构专项借款500万元)。担保中心结合实际,制订和完善了中心章程、操作规则、项目评审、风险控制以及内部管理等一系列制度,所有担保项目必须经监委会主任“一支笔”审批后方可正式承保。为保证业务开展,现已与县中行、农行、农发行建立了协作关系,其中与农发行合作的贷款担保业务放大比例为1:5。与信用联社的合作正在洽谈之中。工作中,中心坚持支持发展与防范风险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稳健运行的工作思路,积极稳妥开展担保业务。截止目前,已累计办理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业务24笔,先后帮助了科玛协力、兴科牧业、楚秦水泥、宏达建设等10余户企业,从银行获得流动资金贷款892万元。如期解除了16笔416万元贷款的担保责任,占到期应解除担保责任的100%,没有发生一笔代偿损失。据统计,2005年受保企业实现销售收入6100万元,提供税收240万元,提供就业岗位300多个。
二、主要问题
自担保中心组建以来,坚持规范操作、稳健运行,在机构建设、支持企业发展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摸索了一定经验,为今后的发展打下了基础。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认真加以解决。从大的方面看,国家虽然出台了《担保法》,但针对信用担保这一特殊业务制定的实施办法或细则久拖不决,难以出台,使各担保机构在实际业务操作中各自为阵,摸着石头过河,难具统一性。从小的方面看,贫困县的信用担保机构实力弱,处于资信低、贷款难占多数的中小企业与风险控制严格的金融机构之间,既要支持发展,又要不出现风险,其工作如履薄冰,越担保越担心。笔者以为,制约县级担保机构发展的因素突出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担保资本实力弱。信用担保是一个以自身的资金实力支持其信誉度的机构。从支持的对象和运作的机制上讲,以政府出资的担保机构又是一个难以市场化、自主运作的政策性担保机构。在我县,虽然政府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增加一定投入,使担保基金由成立之初的180万元增加到现在的750万元,但与全省105家担保机构平均担保基金2390万元相比,相差1640万元。担保实力弱不仅使担保机构缺乏与银行合作谈判的筹码,难以获得银行认可,而且按照财政部有关“对单个企业提供的担保责任金额最高不得超过担保机构自身实收资本的10%”的规定,不能实现对单个企业较大额度贷款担保的供应,也无法满足更多企业的担保贷款需求。现实中,担保机构供需矛盾十分突出。
二是代偿机制尚未建立。担保机构本身“承揽”了银行不愿意或不能够承受的投资风险,出现风险是早与晚的时间问题,是大与小的额度问题,单靠担保机构从极少的担保收费中按规定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实属微不足道,防控风险已非担保机构自身所能包办。我县尚未建立代偿损失补偿机制,这一因素既束缚了担保机构的手脚,不能大胆创新地开展业务,也使银行产生合作的顾虑,影响贷款担保业务顺利开展。
三是金融管理机制制约业务开展。虽然央行出台了许多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文件,如《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等,但对以防范风险为首要目标,追求效益最大化,实行商业化、市场化运作的贷款银行来讲,没有多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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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0-03-11 17:22:11发表“调研报告”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1477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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